家电"以旧换新":20亿能否点燃消费者热情?
www.fjnet.cn 2009-06-05   来源:中国经济网    我来说两句

  家电“以旧换新”基本流程已经确认。消费者需要先向回收企业交售旧家电,拿到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后,才能在购买新家电时享受10%的补贴。(6月4日《北京晚报》)

  近期,在“家电下乡”和“汽车下乡”实施得如火如荼的时候,国家又决定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为振兴经济、拉动内需再添“一把火”。其中,今年财政将安排20亿元资金,选择北京、天津、上海等9个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上有一定基础的省市,开展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5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试点。

  可以预料的是,此政策一经出台会得到很多消费者的支持与响应。一方面,冰箱和洗衣机等家用电器的使用年限一般在5-10年,城镇家庭所拥有的这几类消费品,不少已经进入更新换代期。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可以让更多消费者用上新的家电产品。另一方面,这次消费者购买的新家电,大部分都是采用新科技、新工艺的产品,它们更环保、更节能,同时国家财政补贴也使得消费者现有的旧家电能够折价处理。可以说,这项政策对于消费者确实有一定吸引力。

  坊间有一种说法:我们从来不缺少好的政策,欠缺的是对政策的坚决执行,并且完善各种配套工作。笔者以为,家电“以旧换新”更应该重视这一点。

  让我们看一下家电“以旧换新”的基本流程。

  首先,家电销售商和家电回收企业将以招标方式确定。

  从“家电下乡”的实施情况来看,很多消费者普遍反应品牌单一,选择范围不大,这就是招标方式的一个弊端。家电“以旧换新”要想避免或者减少这种情况的出现,招标过程就得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中签的机会也不要让一两家企业垄断。这项政策对厂家、经销商无疑是非常有利的,但是产品的购买权始终还是在消费者手里,只有市场美誉度高、产品质优价廉、节能环保、深受消费者欢迎的家电销售商才能中标。

  在回收企业的招标环节中,管理部门要对投标企业的资质加强审核,选择确有实力、管理规范的企业,并且要对其所回收的产品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已进入报废期的旧家电得到报废处置,防止其改头换面进入二手市场或流入农村市场。

  其次,回收企业上门,按照旧家电回收指导价收购旧家电,并向消费者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

  通常,很多家庭的旧家电都是处理给小商贩,价格基本是100元以下。但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中的回收指导价不能以此为标准,家电型号、使用年限、磨损情况都要考虑,不能对任何产品采取“一刀切”。

  最后,消费者凭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向中标的家电销售商购买新家电,购买价格为新家电售价减去补贴后的价格。家电生产企业要向消费者公告以旧换新家电产品的规格、型号和参考价格。

  消费者还有一种担心,商家可能会打着家电“以旧换新”的幌子蒙蔽自己。其一,借机炒作、暗中提价。其二,不能包退包换。这就要加强市场管理,使家电销售商受到公众、媒体的监督,若发现产品“鱼龙混杂”、“以次充好”等现象,就要把他们清除出市场。

  总之,家电“以旧换新”这一把火能够烧多旺,20亿元能否点燃消费者的热情,取决于各项配套工作能否做实做细,各方面情况能否考虑周全,而最关键的则是要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以旧换新”未来如何进展,我们拭目以待。(子房先生)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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