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今年将增设信访专业,也成为我国第一个开办信访专业的高校。据介绍,沈阳的进京非正常信访数屡居省内第一,去年实施信访机制改革,由于需要专业化人才,“信访班”应运而生。(《新京报》6月8日)
公民不满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严格地讲,在正常情形下,并不需要专门的信访部门。但信访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却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法治的不健全导致申诉渠道不通畅以及一些行政部门的公信力受到质疑,而信访部门通过施加行政压力,可以打开一条相对公正的申诉渠道或者让重新处理的程序更加公正,从而起到社会“减压阀”的作用。
我曾经在信访部门工作过一段时间,深知信访部门的重要,也深感其中的无奈。信访部门的核心不在于接访,而在于要让信访事项得到圆满处理,也就是说,信访工作人员处理信访事务的能力最为关键。信访部门本身并无对申诉事件的实质调查和处理权,对于大多数信访案,是转回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信访部门进行监督与督促;对于一些重要的信访案,信访部门可以派员参加联合调查组,监督相关部门的处理程序与处理结论。我认为,信访工作人员比较准确的定位应当是监督者。
作为监督者的信访工作人员,他要参与的事务非常广泛,举凡征地拆迁、下岗转制、劳动纠纷、治安事件等等,可谓无所不及。信访工作人员必须对这些行业都比较精通,或者至少对某一或某几个行业比较精通,才能在督促处理或者参与联合调查时取得发言权,产生工作实效。因此,信访所需要的专业并不在于“信访”本身,而在于法律、经济、社会管理等领域。而除了相关的专业知识之外,足够的实践经验也必不可少,信访涉及的问题往往十分复杂,要应对这些复杂问题,单凭课堂学习,恐怕难免捉襟见肘。
要改变当下信访部门面临的困境,一方面要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沈阳大学的举措表明了这种意图),更重要的一方面则在于进一步明确和恪守信访部门的职责。一些信访问题,比如前一段时间河南青年王帅所反映的政府违法征地问题,本身就是当地政府违法行政所致。事实证明,信访部门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再有,一些信访部门为了达到阻止信访人员向上反映情况的目的(不论“自觉自愿”还是受权力支配),不但不帮助解决问题,反而想方设法进行阻挠,甚至对信访人员实施打击报复。这些,无疑都使信访部门的公信力大打折扣,进而激化社会矛盾。
信访部门自身体制机制的完善很重要,但从根本上讲,各地政府如何看待信访问题,则更为关键。只有充分保障并重视信访公民的正当权利,信访制度的存在方可成为必要,信访部门这只社会“减压阀”也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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