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担保公司,必须知难而上
www.fjnet.cn 2009-06-12 作者:陈凤庚 来源:福建日报网    我来说两句

这是一个看起来很叛逆的行业,大多 “不务正业”,把主营的目光盯在了放高利贷上,原本只能收益千分之八的手续费变成了坐拥8分的月息,而实际上,担保才是其本分的业务,但悬殊的利差足以使它们疯狂。(6月11日《海峡导报》)

厦门一些担保公司之所以“不务正业”,有两个原因。首先,巨大的利润诱发其主营高利贷;其次,监管震慑力不够。比如,你不准放高利贷,他所有的借条并不写明利息,一切用口头商定。再如借1万元,谈妥的月息是1000元,则借给你的只有9000元,而还款书上只写借款1万,这样一来,要查也是有一定困难的。

这是一种冒险家的游戏。借款者,除了企业经营者,也不乏涉赌等各种人员。有些往往有借无还。担保公司看中的是巨大利润,它并不像金融部门那样对借款者进行考察、调查,而如此轻率的放贷可能闹出恶性案件。

如果担保公司陷入别的黑吃黑的圈套,也会血本无归。厦门一家大牌担保公司发生的“负责人携巨款潜逃事件”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重演。

有上述的危险存在,打击担保公司不务正业之风刻不容缓,虽然有一定难度,但有关部门也要切实担起责任,严格执法,切实查处。另外,在规范操作、有效审查的基础上,可以考虑适当降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的放贷门槛,吸引一部分可能走向这类担保公司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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