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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失范,官员能有几个柳下惠?
www.fjnet.cn 2009-07-10 16:07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纪委、中央组织部第二巡视组组长、原中纪委常委祁培文昨日在东莞作“三纪”教育报告时指出,“在中纪委查处的大案中,95%以上都有女人的问题。”他还提出,领导干部要一防老板、二防女色、三防黄赌毒。(《广州日报》7月9日)

  基本上不用中组部的领导表态,仅从常识性思维出发,我们也会知道95%以上的贪官有“女人”,尽管可能并不会这么精确。从表面上看,色字头上一把刀,确实不少贪官是栽在“女人”身上。可是仔细想想,这个逻辑有些滑稽,根本站不住脚。

  色者欲也,好色本身没错,正如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君子好色,也同样要取之有道。毕竟现在不是宋明理学泛滥,完全“存天理、灭人欲”的时代。好色是大多数男人的本性,不过表现不同而已,有些人表现得克制,有些人表现得放纵,有些靠个人魅力征服女性,有些人靠手里的金钱迷惑女性。不同的是,贪官则大多是挥霍手中的公权,或者滥施淫威强行夺人所爱,或者投其所好让一些女人自愿上钩。

  所以与其说是毁在“女人”身上,到毋宁说一些纵欲者和贪官,是完全毁在自己手上。欲望是永远无法满足的,所以理智者会尽最大限度克制自己的欲望,尤其是份外的欲望。也所以,“女人”本身并不是原罪,人贪得无厌的欲望才是真正的原罪。

  但问题的关键是,并非人人都是高尚的动物,所以社会需要法律、制度来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也就是说,法纪、制度的约束与个人的道德自律,二者缺一不可。贪官并非天生的贪官,大多概因缺乏有效的强力监督和约束,从而在欲望的诱惑下,一步步走向权力滥用的歧途。个人道德当然也并不是与之毫无关系,但道德毕竟只是个人的事情,但对于人的规范,尤其是掌握公权的各级政府公务人员来说,仅仅靠个人的自我道德规范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道理很简单,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类公务部门,财务收支、预算、管理,都有种种严格的程序和制度。而且对这些制度的保障,有着从人大、纪委到司法的层层监督与监管。但是何以贪官们能堂而皇之地把公家的钱变成自己的钱,何以能明目张胆地用手中把持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而不是为群众谋幸福呢?问题很明显,就在于利益的纠葛下,很多制度往往成了虚设,完全失去了监督监管的基本职能。而纪律和法律的威慑也往往避重就轻或者视而不见,从而让贪官们有恃无恐,一步步走向深渊。

  失去制度化和法纪的监督与约束,依靠古代圣人治国的理念,完全依靠个人自我约束来实现吏治的清明,多少有些像痴人说梦。老板们的钱是诱惑,女人们的姿色也是诱惑,诱惑本身是客观存在的,谁又能不受其蛊惑而独善其身?但倘若制度能够做到滴水不漏,法纪能做到铁面无情,那么,我想只怕是再多的诱惑,也始终只能是诱惑,是抽象出来的杏子,最多只能看看,自己流流口水而已。所以,制度不严或者不狠抓制度的落实,却要求官员自己自觉克制欲望,岂不可笑?(刘长锋)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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