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和上海市国家安全局证实力拓“间谍门”——— 已依法刑拘涉嫌为境外刺探和窃取中国国家秘密的澳大利亚力拓公司驻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胡士泰等4人。
爆炸性消息,引发相关猜测:我国近年与力拓、必和必拓、淡水河谷三大矿商的议价谈判一直处于被动状态,是否缘于底牌泄露?铁矿石倒卖突出、贸易秩序混乱的现实与此有无关系?我国钢铁行业哪些国家秘密被窃,给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造成多大损害?
经济全球化进程提速之后,有别于军事间谍、政治间谍的经济间谍后来居上乃是不争的事实,而我国渐渐融入世界经济并走向强盛的历史不过三十年,尽管类似伤害并非绝无仅有,却谈不上见多不怪,至少在心理接受层面还不够习惯。
事已发生,吃惊过后,最需做的努力,是检讨漏洞、亡羊补牢、惩前毖后,获得今后避免重蹈覆辙的教训。常言说得好,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内鬼”使坏远胜“外贼”惦记。
公开信息表明,存在“内鬼”确定无疑。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向媒体发出的传真声明便称,被刑拘的胡士泰等4人的作案方式,是“采取不正当手段,通过拉拢收买中国钢铁生产单位内部人员”。这等于一语道破,力拓 “间谍门”的要害是“内鬼”作祟,但被“外贼”拉拢收买、攻破我国钢铁堡垒的“内鬼”是谁,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却没说。
直到今天,在公众的视野里,除了对首钢矿业进出口公司谭以新语焉不详的报道,“内鬼”有哪些、搞了什么“鬼”、如何搞成、后果多严重等,统统扑朔迷离。可见,力拓 “间谍门”中的公众知情权,似乎被忽视了。其实,力拓 “间谍门”日后的真正看点,就在“内鬼”处置方面。虽然依法一网打尽、绝不姑息纵容的道理说起来天经地义,但公众知情权的明显旁落却难免令人不敢太乐观。
从逻辑上讲,知情权的旁落必然导致监督权的旁落。如果调查、审理过程的信息不公之于众,那么值得担心的就是:一、会不会揪出所有“内鬼”,或会不会抓一些放一些,尤其抓“小”放“大”?二、会不会依法惩处所有“内鬼”,使每个作祟者都得不偿失?三、会不会痛定思痛,铲除滋生“内鬼”的制度土壤,如调整行业的权力格局与利益格局、健全钢企的法人治理机构、改善政府的市场监管?
鉴于力拓“间谍门”的要害是“内鬼”作祟,他们出卖的国家秘密实质损害的是全体国民利益,公众知情、监督的权利就不该旁落,起码有权获悉攻破我国钢铁堡垒的“内鬼”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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