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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芳芳能沾谭卓多少光
www.fjnet.cn 2009-08-06 14:52  长平 来源:新闻晨报    我来说两句

杭州又撞飞人了。前一场飙车案尘埃甫定,谭卓尸骨未寒,胡斌的忏悔言犹在耳,前天晚上,在杭州市标立的“爱心斑马线”上,17岁的饭店服务员马芳芳被一辆保时捷撞上,目击者称飞出20多米,血洒“爱心”,最终不治身亡。

保障行人安全的斑马线,竟然一次又一次地成为地狱的入口,杭州的美称“天堂”势必被重新定义。有报道称,这是在杭州的伤口上撒盐,何其痛哉!诚然如是,然而我也很担心,这很有可能是在伤口上添加麻醉剂。

正如反复出现的矿难不再成为头条新闻一样,我浏览了各大网站和各个论坛,比起胡斌飙车案来说,这一次的当事人魏志刚的“名声”要小得多了,受害者马芳芳的不幸,也不像谭卓那样令网民义愤填膺。很多人提到此案的时候,还不得不“沾胡斌的光”,称其为又一匹“欺实马”。

从新闻点上说,这一次没有人拍下当事司机的表情,没有家人现场打可疑电话,没有伙伴们在现场嘻哈打笑,没有人为马芳芳组织烛光悼念晚会,向市长写抗议书;更重要的是,消息没有再被禁掉,警方没有出“70码”的洋相,网上也不见马甲……没有那么多兴奋点来刺激媒体,它也就很难成为口口相传的新闻事件。

然而,马芳芳的命就不是同样的命吗?她在豆蔻年华身赴黄泉,难道不是同样令人痛心疾首吗?市委书记和市长会同样为她批示“从重从快”吗?她的亲人会得到同样的补偿吗?肇事者的长相会受到同样严格的监督吗?

假如再过一个月,又出一个飙车的胡××或魏××,又死一个经过斑马线的×卓或×芳芳,媒体会不会连发一个小消息都觉得浪费版面?

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担心?因为我深知,在我们的社会中,很多事情都是靠舆论来解决的。准确地说,不是舆论干扰甚至替代了法律,而是舆论影响了领导,领导进行了批示,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但是,媒体的劣根性就在于,它追求新鲜刺激,它只对 “人咬狗”感兴趣。而生活中的大部分事件,都是“狗咬人”式的遭遇。要想真正地解决问题,不能逼着当事人去找话题,甚至去闹事,引起媒体的重视,而必须寻求常规性的制度方案。

交通事故全世界都难以避免,然而中国的人车关系显得尤其紧张。道路资源本来有限,法治观念尚且淡薄,财富又被涂抹上了特权意识,以至于“好好走路”这个基本的要求,在我们这里做起来也十分艰难。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细致而又有针对性的制度,来引导人们的行为。

胡斌案判决让人失望的地方,就是不能满足人们对于制止飙车行为的渴望,未能体现普通交通肇事和飙车的区别。警方和法院,干脆回避“飙车”这个概念,尽管在人们看来,无论从事实上还是观念上,它都实实在在地对生命构成了威胁。

少女马芳芳陈尸杭州首条“爱心斑马线”,这不能不让人感到讽刺意味。我不否认杭州警方标设“爱心斑马线”的良苦用心,也不否认魏志刚酒后驾车或许事出偶然,但是至少可以证明,这个令人感动的标识未能挽救马芳芳的生命。在制度缺失的社会中,道德动员的效果总是显得可疑。(作者为资深媒体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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