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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安全不能靠石头棍棒
www.fjnet.cn 2009-08-07 09:04  宣华华 来源:福建日报网    我来说两句

8月5日晚,黑龙江一男子驾驶越野车在夜市连撞26人,造成2人死亡8人住院治疗。据介绍,司机满身酒气,先将两名女孩脚部轧伤,并与孩子家长发生冲突,当众人欲离开现场前往医院时,司机突然启动车辆,随后冲入夜市。现场市民见状群起激愤,多人拿棍棒殴打司机。(《黑龙江晨报》8月6日)

又是一起触目惊心的惨祸!

市民操起棍棒一拥而上殴打肇事司机的场景,令人想起兰州那位扔石头的“砸车老人”。同样的愤怒,不同的工具,石头和棍棒表达了民众渴望公共交通安全的期待以及在这种合理期待被违法司机蹂躏后的绝望。但石头棍棒纷飞砸不出公共交通安全,法律也不容许民众 “以暴制暴”。

城市森林,汽车这种“钢铁怪兽”的爆炸式繁衍,仿佛一下子让人重回上古洪荒。那些穿行斑马线上的徒步民众,胆战心惊地盯着飞驰的汽车,就像原始人类盯着怒吼的怪兽。几十万年前,我们的祖先咆哮着与洪荒怪兽鏖战,是否也是如此石头和棍棒纷飞的画面?只是,石头棍棒已对付不了 “钢铁怪兽”,汽车像是重装上阵的新一代“终结者”,远比洪荒时代更为令人恐惧。

“怪兽”已经升级换代,难不成石头棍棒也要升级换代?假如把石头棍棒换为机关枪、手榴弹、火箭炮,也许可以阻止“钢铁怪兽”的施虐。但,这根本行不通,汽车还可以升级为坦克、装甲车等,人类岂非重陷原始丛林战争?如今,我们唯有寄希望法律这个“新式武器”,给“钢铁怪兽”套上一个坚硬的牢笼,使之在崭新的“汽车时代”被彻底驯服。

我们几乎是一步迈入了“汽车时代”,法律的翅膀却跟不上汽车的飞驰。法律的特质,理应是“温柔而坚定”的,正如孔夫子所谓的“以直报怨”,而非“以怨报怨”,更绝非“以德报怨”。但某种程度上,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各类违法驾驶行为,几乎是一种“以德报怨”式的畸轻惩罚。譬如醉酒驾驶,只要不撞死人,最多罚款拘留了之,这在一个酒文化盛行的社会,根本无法阻止“钢铁怪兽”横行。

因而,我们既然要以法律武器去取代石头棍棒,就必须让法律有震慑力,要减少现行法律中过于“温柔”的成分,并为其增加更为“坚定”的成分。在这方面,我们无疑要多向已经进入“后汽车时代”的社会学习,把制度的“硬约束”缰绳进一步勒紧,才能真正驯服横冲直撞的“钢铁怪兽”。

可叹,每一次惨烈的车祸肇事,都是一次泣血的呼唤。我们已告别洪荒时代,就不能再任凭石头棍棒纷飞,而必须把法律的堤坝筑强,为我们营造安全的家园。当前,我们最为重要的责任,就是要群策群力以寻求应对之道,像坐在篝火旁召开古老的氏族议事会一样,一起严肃认真地商议如何完善法律的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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