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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曝行贿咋不见官员被查?
www.fjnet.cn 2009-08-11 11:27   来源:东方网    我来说两句

  8月1日,国内媒体刊发了《全球不干胶巨头被曝在华贿赂地方官员获警方合同》一文后,8月4日,艾利丹尼森公司亚太区传讯部经理卢凯欣接受采访时承认,其中国公司为了获得订单,曾数次以巨额资金向无锡研究所等中国的相关政府部门行贿,并得到了利润丰厚的警车合同。(8月10日《重庆晚报》)

  当然,这家不干胶公司主动投案自首,公开承认向无锡某公安部门行贿,完全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美国的《反海外贿赂行为法》规定,美国的公司在海外有贿赂行为一旦被查,其总部、跨国公司的所有集团都将受到法律追究,而且美国政府的采购订单也不再有份,有些公司甚至会失去生存的合约。严厉的法律制裁,迫使该公司不得不“丢车保帅”。

  严厉的律法,使一起外企行贿内地官员的违法事实浮出了水面。然让人不解的是,行贿的事实曝光了多日,却不见受贿者被查,也不见无锡这家公安部门勇敢地站出来“辟谣”,抑或是当地纪检、检察等职能部门“闻风而动”。这到底是心中有鬼还是一味地袒护,或者是麻木不仁?公众十分质疑。

  面对外企自身炒得沸沸扬扬有鼻子有眼的行贿案,内地职能部门悄无声息、无动于衷,全然不当一回事,这不得不拷问其查办腐败案件的敏感性。任何暗箱操作的违法违纪案件,大都巧妙地“潜伏”着,这就需要肩负反腐重任的职能部门眼要明、耳要聪,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明摆着的线索,迟迟不见行动,这不但失职失责,而且是在怂恿犯罪。

  可以说,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殊死较量,容不得半点松懈,必须绷紧神经、高擎利剑。显然,在这方面相关职能部门还存在明显不足,诸如皮带捡出的腐败案、拆房拆出的腐败案、生病生出的腐败案、房屋失火烧出的腐败案等等,尽管有必然的因素,但也说明了职能部门信息不灵、反应不快、执纪不严问题,必须着力解决。

  其实,反观外企敢于在我国大胆贿赂官员,其原因就在于较之美国严厉的律法,我们的惩处力度明显不够。因而,打赢反腐斗争这场攻坚战,就当绝不姑息、坚决惩治。面对外企曝光的个别官员违法违纪行为,职能部门自身不能总是“被监督”。(陆志坚)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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