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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人肉搜索”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www.fjnet.cn 2009-08-13 10:04   来源:钱江晚报    我来说两句

  宁夏立法要禁“人肉搜索”。

  《宁夏回族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违反者将对个人或单位处以罚款。

  对此,不少网民持批评态度,认为禁止“人肉搜索”意味着拒绝网络民意监督,关上了一扇民众监督的大门。也有律师认为如果“人肉搜索”搜索出的是姓名、年龄、地址、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当事人不排斥公开的基本生活信息的话,应不构成侵犯隐私权。

  “人肉搜索”是“双刃剑”,可以是维护正义的倚天长剑,有时起着净化网络道德的作用,如“虐猫事件”;有时起着民意监督的作用,如周久耕事件、“70码”事件。但它也可以是掩盖真相、践踏人性、扼杀良善、侵犯人权的邪恶之剑:铜须门冤案中“铜须”父母也深受其害,几近崩溃;只在电视采访中说了句网页“很黄很暴力”的13岁小女孩被肆意刻薄侮辱……在很大程度上,“人肉搜索”成了“网络暴力”的代名词。

  有些网民认为只要自己不做坏事,就不怕“人肉搜索”,其实这是因为“人肉搜索令”没有落到他头上,有站着说话不腰疼之嫌。

  真正的监督只能是靠国家健全法制,强化法治,而不可能依赖网络发出民间道德与舆论“通缉令”来解决问题。也许,在当今社会还有一些法律阳光照不到的地方,“人肉搜索”游走于法律边缘,也起到了一些补充的力量,但它终究不可能代替维护国家安定的武器。

  理性地看待,用法律条例来规范“人肉搜索”行为,终究是社会的进步。当然,我们最希望的是,我们可以不需要“人肉搜索”就能看到正义的身影。(洪信良)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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