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你不认识我爸啊?我爸是某某!”
www.fjnet.cn 2009-08-18 09:00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你不认识我爸啊?我爸是某某,你不认识我啊……”“你敢扣我的车,我扒了你的皮”“打折你的腿,让你滚出呼兰……”这话有点土匪的匪气、“衙内”的霸气、流氓的流气和醉鬼的酒气。令人惊讶的是,这些话出自黑龙江省呼兰交通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王绍岩之口。

  据新华社报道,8月12日17时,王绍岩驾一辆无牌轿车在呼兰区行驶,先是闯了一个红灯,随后冲向对向车道逆行,在两名交通警连续两次拦截未果后,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呼兰大队副大队长李建东用身体挡在车前将其拦住。在李建东按程序对该车进行检查时,王绍岩把自己反锁在车里拒绝检查。在其他执勤交警赶来支援后,满身酒气的王绍岩仍拒绝出示驾照,并嚷嚷了以上充满匪气、霸气、流气和酒气的狂言,随后拨打电话。在交警暂扣他的轿车后,他又借酒闹事去讨要轿车,遭到拒绝后破坏交警队的纱窗,并与劝阻人员厮打。交警队工作人员无奈报警后,附近派出所民警将其送进医院进行酒精检测。即使在输了几瓶点滴液后,王绍岩血液酒精浓度还高达1.26mg/ml,属于酒后驾车,而且他所驾之车属于无路权车,行车执照和检车贴均为套用。

  笔者之所以详细引用新华社关于此事的报道,是想提醒读者注意此事的几个“看点”,和读者共同思考关于酒后驾车的问题。

  一个“看点”是王绍岩大概有个或有权,或有势,或有钱的爸爸,而且在当地有知名度,倘若其父是个“草根”,他岂敢叫嚷“你不认识我爸啊?”

  另一个“看点”是王绍岩在当地也是个人物,担任呼兰交通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既是个管交通的干部,还是个自以为可以扒人家的皮、打折人家的腿、叫人家滚出呼兰的干部。

  还有个“看点”是,当地交通警察和公安民警对王绍岩够客气了,似乎真有点怕他,虽说他酒后驾车肇事,开的还是无路权的“黑车”,但当时并未拘留他,只是在他厮打闹事时,才无奈报警。而且,在检测他血液中酒气浓度前还打了几瓶点滴液,普通酒后驾车者岂有这种待遇?

  酒后驾车肇事的新闻时有所闻,从成都孙伟铬醉驾致4死1伤,到南京张明宝醉驾致5死4伤,直到前不久杭州魏志刚酒后驾车撞死路人马芳芳,真是触目惊心。但像呼兰王绍岩这样明明酒后驾车却又口出狂言,搬出爸爸,显摆自己,还厮打闹事的,实在少见。所幸他并未致人死伤。但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后果不堪设想。从这个角度看问题,王绍岩应该感谢当地警方对他的处罚,那是教育和挽救。

  酒后驾车已经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已激起天怒人怨,再不整治不得了。日前,公安部决定自8月15日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公安部领导指出,对酒后驾驶的,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从严处罚,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请读者注意,公安部领导讲话中也有个引人注目的“看点”,即对酒后驾驶,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要一视同仁,从严处罚,绝不允许开口子,绝不搞下不为例,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公安民警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处罚、从轻处罚或者为酒后驾驶违法人说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这应该不是说着玩的,今后看谁还敢再碰“高压线”,即便他有一个什么爸爸,即便他当一个什么官,即便他吹牛可以扒人家的皮、打折人家的腿。王绍岩醉话说说也就罢了,一旦闯了祸,看谁能救你!(李德民)

(责编:李艳)


相关新闻
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