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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人”标语是对醉驾太过温柔的结果
www.fjnet.cn 2009-08-18 16:10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为了警醒醉酒驾车者,四川某地最近悬挂了很多标语,据说其中有两条相当“雷人”。一条是“酒后驾驶者医院给你开好了房间”,另一条是“酗酒开车是驶向死亡与坟墓的选择”。有司机看罢当即表态,自己以后再也不会喝酒开车了。不过,也有人认为,这样的标语不够人性化,让人看罢感觉有些血腥和不安。

  究竟怎么看这两幅标语?大道理先暂且不讲了。因为,相比醉驾的种种恶果,我倒是以为,两条标语的文字并无问题,内容也不过是一种善意的劝告。如果说其中的某些字眼太过不祥,以至于让人有些不舒服的感觉,那也是早先对于醉酒驾驶者太过温柔与宽容的结果。

  比如在酒桌上,有些司机原本是不打算喝酒的,可总是有人不厌其烦地要劝请,“就一杯,没事的”,“我干了,你意思到了就行”,如此几回,盛情难却之下,有不坚决的司机自然就忘了自己的身份,于是就有了危险的结果。

  还有仗着腰包不瘪的,即便大量饮酒也是照样开车,驾驶车辆横冲直撞满不在乎。例如,杭州的斑马线撞飞行人、福州轿车撞伤路人等案件都属此列。喝酒不要紧,只要有钞票。撞死一个人,损失几钿钞票而已。这是他们脑袋里的想法。

  如此实在太多,也实在令人不安。

  事实上,在每一桩肇事案件的背后,司机都晓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训诫,也都明白有关法规对于酒后驾车的处罚规定。明知而故犯,固然有某些司机的个体素质问题,但是,社会以及司法对于醉驾的态度呢?

  现在语境下,一个地方用近乎诅咒的标语规劝醉酒者请勿驾驶车辆是过激了些。“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酒后驾车,害己害人”等等类似的人性的标语原本也可以采用的。但是,于沾着鲜血的车轮面前,这些标语也实在绵软,尤其近乎苍白。

  澄清一点,我并非赞成用“诅咒”来换取出行平安。只是,有时候,我真的分辨不清醉酒驾驶者到底是司机,还是杀人凶手?还有那些劝司机喝酒的“热情者”,还有处理对于某些以为有钱就能够摆平一切的醉驾者的有关机构,究竟都算不算帮凶?

  当然,假如有人因此要骂娘,我只有不好意思了。因为都是被逼的,与那“雷人”标语一样。(靖普)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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