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知名企业在华贿赂案越查越多。今年4月8日,美国司法部网站通报了加利福尼亚州一家阀门公司CCI为获取合同向外国公司行贿的相关信息,贿赂6家中国公司。
中国涉案的国有企业大多数保持沉默,唯有中海油高调表示:“经过严格调查未发现员工收受美企贿赂!”网友称,中海油对媒体的快速反应是好事,但中海油不能“自证清白”,国家监管部门应出面查明真相,别让中海油“洋贿赂”事件之后出现更多企业受贿“不发现”。
“自证清白”越描越黑
《京华时报》发表署名杨金溪的文章指出,中海油这一“自证清白”之举可能反倒会越描越黑。
文章指出,中海油“自证清白”,首先在道理上就是说不通的。美国司法部门通报美国公司行贿包括中海油在内的6家中国企业,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就是一封举报信。在美国司法部门按照本国法律查处美国公司贿赂行为的同时,中国司法部门应该及时介入这一“洋贿赂”事件,并按照中国的法律对此做出处理。倘若真像中海油所说,“没有员工收受贿赂”,这一结论也应该由我国的司法部门来下。
其次,中海油以“内部调查”的方式得出“没有员工收受贿赂”的结果,是一种自说自话的做法。人们完全有理由怀疑,中海油此举是为了维护公司名誉而有意掩盖家丑的无奈之举。人们甚至有理由怀疑,中海油的这种内部调查是否存在不可告人的猫腻。
中海油方面表示,曾就此事请CCI协助调查,CCI的母公司———IMI曾复信表示:IMI公司的外部律师已告知美国司法部,收款人并不是中海油的员工“并无证据证明这些钱真正到了中海油员工的手中”,“极可能是CCI前员工及其同伙私吞了这笔钱”……且不说IMI的这一答复本身就充满了悬念,单是中海油请CCI协助调查的做法就难以服众。中海油如果真想证明自己的清白,就应该主动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请求当地司法部门通过必要的司法程序和严密的调查,向公众证明中海油的员工没有收受贿赂。请母公司协助调查其下属企业,得出的结果能有多少公信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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