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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工程建设腐败关键在于制约权力
www.fjnet.cn 2009-08-21 16:20  汤劲松 来源:重庆时报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8月20日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工程建设领域存在六大突出问题。中央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工程建设领域有很多“突出”的问题,确实到了非“专项治理”不能解决的地步了。单看《意见》指出来的一些问题: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工程索贿受贿;违法审批和出让土地;违规征地拆迁;“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豆腐渣工程”等等。几乎每一项,都书写着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字样。随之而来的社会问题,比如暴力拆迁、“塌楼”、“垮桥”,更是直接对社会安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与工程建设领域纷繁乱象相比,那只搅乱秩序,制造乱象的手,倒是很清晰,那就是没被套牢的权力。众所周知,大大小小的工程建设,其审批、立项、征地、拆迁、建设等环节,无不与权力印信的使用密切相关。如果在某一个环节没有权力的参与,只能说明另一种不受约束的权力已经违规参与进来了。简单地说,权力本来是工程建设的看护者,但出于利益的考量,染指其中几乎又成为不受制约的权力的本能冲动。

在《检察日报》公布的2008年十大重大反腐典型案件里,就有六宗与贪腐者染指工程建设有关。而陈良宇、许宗衡等高官和政治明星的倒下,也暴露出没被套牢的权力黑手,在工程建设领域,几乎已经演化成无孔不入的水银:剧毒而深入。工程建设领域,已成公认的“腐败重灾区”。其最直接的后果,远者如湖南的凤凰垮桥,近者如上海“楼脆脆”的仰面倒下。

腐败,大都离不开权力和金钱的勾结。当权力为公众服务的职能衍变出谋私利的冲动时,使用权力的人,就已成为麻烦和罪恶的制造者。权力服务本质带来的美誉,也遭受污名化。现在,这项繁复但紧要的专项治理工作开始了,这是好事。但如何避免治理工作不成为路过的一阵风,蹈入“形象工程”般的尴尬境地,恐怕还得使用“打蛇打七寸”这样虽简单却有效的办法。这个办法就是套牢权力。

就工程建设领域而言,众多复杂的环节和层面,如果没有可操作性强的精细化规章,对参与其中的权力进行严格的审视,结果就会事与愿违。举个例子:据一位政协委员的统计,一个普通的房地产项目,房产商都至少要和25个政府部门80多个科室打交道。如此“精细化”分工或许对工程监管有好处,只是如果其中任何一个科室“拥权自重”,权力寻租的市场也就有了开张的可能。商人有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本性,于是也就可能出现权钱交易同盟。再比如,工程的招投标环节、规划审批环节,潜规则盛行:白头(法律)不如红头(文件),红头(文件)不如口头(领导批示)。可见,对其间的权力运作实行有效制约已迫在眉睫。

所以,正视工程领域存在的问题,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任务,是要在反腐成效并不乐观的大环境里,能拿出把权力约束在有序范围内的可行方案。并且,能有勇气常态化地实施下去。毕竟,工程领域的突出问题已如沉疴,不只是经济领域的单项病症,还可能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健康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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