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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错衣"与"临时工"有异曲同工之"妙"
www.fjnet.cn 2009-08-24 09:10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近日,重庆的陈先生出门时被一身穿“警服”的“警察”要求出示证件。陈先生报警后,重庆万州区红光派出所称,该男子不是警察,是一名协勤,他穿错了衣服,所穿并非真正警服(8月23日《重庆时报》)。

  这样的解释让人喷饭。难道协勤就可以穿山寨警服吗?难道派出所对协勤的着装就没有要求吗?这不禁让人怀疑,派出所故意让协勤穿山寨警服,如果公众不怀疑,那他就是警察;如果怀疑,则以“穿错衣”来搪塞。

  这种托词真的够高明。最起码相对于一段时间以来特别流行的“临时工”显得有深度。想来,以后各个部门都可默许甚至提醒工作人员去买一些山寨版警服,要注意的是,衣服要极其像警服,但也要保持一两处细微区别,否则到时就说不清了。

  这方法总让人觉得有点可耻。事实上,这种“穿错衣”,与“临时工”显然是异曲同工。因为,在其目的上,都是想打法律的擦边球,想为部门谋利;在其本质上,都暴露了公权怕担责任推脱责任的行径;在其适用主体上,都为非正式人员,即临时工;而在其手段上,都是让临时工出面,一旦公众发觉,就让他们做替死鬼。唯一不同的是,“临时工”的托词更为赤裸,而且被大家用滥了;而“穿错衣”则显得隐晦得多,容易蒙混过关。

  问题的关键是,“临时工”和“穿错衣”协勤都为公权所雇,都代表公权形象。对于红光派出所来说,协勤是“穿错了衣”,其他公民穿上一件形神皆似警服的衣服,可能就是假冒警察。可见,这样的解释,只会让公权形象扫地。(毛建国)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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