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拒绝地铁安检员进行安全检查,并辱骂殴打安检员,夏某等三人被警方治安拘留,成为本市第一例地铁内拒绝安检寻衅滋事被拘案件。
据了解,今年以来,由于不接受安检或携带易燃品被安检人员拒绝进站上车的人员有7270人。尽管接受安检进地铁对绝大多数市民来来说几成一种生活习惯,但执迷不悟的人仍不在少数。
从维护社会治安的角度看,对夏某等三人施以拘留的行政处罚当无异议。就个案而言,此事已经告一段落,夏某等三人也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了应有的法律代价。但就这个现象而言,本市首例“拒绝安检”被拘案应当释放出更多的社会启示。
在一个日益开放和进步的社会,公民私权利越来越受重视和尊重,是一个令人振奋的现象。但在公民权利彰显的过程中,有一个倾向值得关注,即有一部分人把个人权利和自由理解成我行我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以夏某等三人来说,之所以拒绝安检,并殴打安检人员,何尝不是以“权利”的名义在施暴?
个人权利和自由的行使是有限度和底线的,不能过度甚至无限使用,更要以不侵害他人尤其是公共利益为前提。有一组数据看上去触目惊心,据公交总队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张京汉介绍,今年以来,地铁安检共查处违法物品25530件,其中包括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大量危险物品。这不仅见证了地铁安检的必要性,也说明,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最终是为了维护我们更多人自身的利益和安全。
事实上,除了通过法律法规对破坏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处罚之外,更需强调的是一种公共伦理。对于地铁站安检,或许人们会说出种种不便之处,但接受的理由只有一个:公共安全。当人人都在积极履行这样的社会义务的时候,久而久之便成为一种基本的社会规范,理所当然地要培养出公民的一种道德自觉。一旦有人突破和践踏,那么轻则会遭到舆论谴责,重则会形成一种“破窗效应”,造成整个社会的无序。譬如酒后驾驶等行为,说起来也是公共伦理失范埋下的恶果。
对于拒绝安检的现象,一方面是督促安检部门要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这方面,安检部门的表现值得称道,譬如在高峰时段,实行软硬隔离、优检通道,对老友病残孕乘客实施优先安全检查等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另一方面,仍是要提高公众的自身素质,尤其是在公众场合,公民应具备起码的道德觉悟。必不可少的,当然还是对违法者进行严厉执法,确保公共场所的安全。但愿首例拒绝安检被拘案能够产生更为积极的社会效应。(吴龙贵)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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