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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才子”违规经商行为该谁管?
www.fjnet.cn 2009-08-31 09:12   来源:东方网    我来说两句

  全国最出名的“屠夫”、“北大才子”陆步轩现在已是一名公务员,单位是西安长安区地方志办公室,平时都做些资料搜集和编纂工作。除了这份“固定工作”,两家肉铺也经营得很火。近日陆步轩来到广州,据说要和广州“猪肉大王”合办“屠夫学校”。

  陆步轩当了公务员还没丢掉卖肉的老本行,做人不忘本是好事,但却与其公务员身份相抵触,特别是在国家严禁公务员经商的情况下。《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陆步轩一边干着公务员,一边还在经营两家肉铺,其行为显然已经严重违犯了《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

  奇怪的是,陆步轩所在的西安市长安区地方志办公室对其经商行为不仅没有任何处罚,反而大开绿灯。比如陆步轩来广州,除了和广州“猪肉大王”交流卖肉心得外,就是为了商谈两人合办“屠夫学校”的事。但其所用时间却并非公众假日或双休日,而是正常的工作日,而且一去就是好几天。不知道长安区地方志办公室为何会准陆步轩的假。难道办“屠夫学校”也是公务,能和地方志扯上关系?既然陆步轩已经当了公务员,就应该把精力都放在本职工作上,而不是一心两用,既占着公务员的位子,又不放弃肉铺生意。

  陆步轩成为公务员的过程也很神秘,记得当年他卖肉的经历被披露后,长安区人事局表示,尊重陆步轩对工作的选择,如果他愿意继续在家乡工作,将充分考虑其所学专业,在双向选择的前提下安排好他的工作。2005年,陆步轩进入了长安区地方志办公室。但他并没有参加过公务员考试,所以当时他的身份应该还不是公务员。媒体报道称陆步轩是今年才转成公务员。这一个“转”字颇为耐人寻味,没有经过公务员考试,陆步轩是怎么拿到公务员编制的?难道就因为他“北大才子”的名人效应?

  当年长安区政府“收编”陆步轩,与其说是看中了“北大才子”的才气,不如说是迫于舆论“当地浪费人才”的压力。既然聘用陆步轩本来就只是为了表现当地领导唯才是举的胸怀,那陆步轩进机关后是否派得上用场就不在人事部门考虑范围内了,只要人能一直呆着就行。难怪长安区地方志办公室会对陆步轩另眼相看,不仅不对其经商行为进行任何处罚,而且还大开绿灯,让他在工作日请假去广州谈生意。

  陆步轩平时的工作应该比较轻松,不然哪有时间打理两家肉铺,更别说到处飞来飞去和别人洽谈合作了。上班时间不工作,却忙于经商,有这样的公务员,实在非百姓之福。不过,其当官不忘卖肉的行为,倒是再次暴露了一些地方政府人浮于事、机构臃肿的老毛病。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在调查陆步轩违规经商行为的同时,也能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效能管理,杜绝人浮于事的现象,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杨国栋)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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