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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计划中不能少了农民工
www.fjnet.cn 2009-09-04 09:25   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如果是困难家庭租用每月3.5元/平方米,如果租给新就业大学生4.5元/平方米,这样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明天起将正式在江苏常州生效。一项为“新就业人员”提供廉价公共租屋的计划正在江苏全省多个城市展开,其中常州动作最快,已经率先开始接受申请并制定出租金;南京也拟推出,不过条件可能要比常州“严格”。(《现代快报》9月1日)

  公共租赁住房是继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廉租房后的“第四房”。它是低租金租赁的政策性住房,由政府建设或回购,供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居住。现在,江苏省在多个城市隆重启动公共租屋计划,这不仅能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困难,而且也有利于稳定房地产产市场。

  我国的公共租赁房制度,最先出现在温家宝总理的今年政府报告中,在总理的报告中,首次提出了要建设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在内的住房保障体系,以保障低收入阶层和“夹心层”的居住权。据了解,今年以来,北京等全国多个大中城市先后推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以加快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不过,笔者通过对全国各地推出的多种版本公共租赁房制度比对发现,情况大都与江苏所定基调大同小异,公租房供应对象是城市里的低收入群体和大学生,而农民工却没有包涵在内。我以为,倘若这项公共政策不包括农民工,无疑令人费解。因为,在我国,2亿农民工是一个特殊群体。虽然他们生活在城市里,却游离于城市和农村的夹缝中,他们在城市里干着最脏最累的活,而不能扎根于城市。这个群体的居住环境,相对于城市的低收入者,甚至大学生,条件更为恶劣,他们理应是最需要公租房的群体。

  而从另一方面讲,农民工尽管不能与大学生这个精英群体相比,但他们如果选择离开城市,回归农村老家,也会给城市造成重大损失。比如,城市的高楼谁来建,城市的立交桥、地铁谁来修,城市的保姆谁来干等等。如今,从某种意义上讲,城市一时一刻也不能没有农民工兄弟。退一步说,即便不离开城市,他们也会因为租房成本太高,使得生活成本剧增,难以真正安心工作。

  此外,城市里的居民居住条件,已得到很大的改观。城市里,原来的一部分住房困难户,由于拆迁,得到政府和开发商的巨额补偿,迅速变成了暴发户,居住条件发生质的变化;城市里旧房改造,也让大部分住房困难户,搬进了新居。譬如上海,有研究表明,过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以来的建设,上海已完成旧区改造的安居工程83万户,2076万平方米。

  无论从各个角度来讲,政府推出的公租房计划不能没有农民工。因此,笔者建议,由地方政府出资建立的公共租赁房,应跳出户籍的藩篱,除让大学生租赁外,更该允许农民工租住。

  当然,政府推出公租房这个善政,除把阳光普照在农民工身上外,还需要因地制宜。比如公租房建造,不仅要考虑交通便利,也要考虑企事业单位和外来务工人员较为密集的地区;还有,公租房政策不妨借鉴中小学生“就近入学”模式,采取“就近租赁”原则,以减少租赁群体的交通、购物等生活成本。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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