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经济开发区戴湖村出现集体离婚潮。从8月中旬起,来自戴湖村的离婚夫妻逐渐增多,有80多岁的老夫妻,还有刚结婚的小夫妻,许多人都是笑眯眯来办理离婚手续的。据婚姻登记处统计,办理离婚的有百对之多。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说,由于双方当事人均说是自愿离婚的,所以只能给他们办理离婚手续。(9月5日《齐鲁晚报》)
见过离婚的,也见过“分手”时心平气和、相泯一笑的,但一个村百余对老少夫妻“笑眯眯”集体离婚的,恕笔者孤陋寡闻,现实生活中还真是少见。不过,你细细读完新闻,却无论如何也笑不出声来。原来,戴湖村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城中村”,即将进行改造。征地拆迁令下达后,村民们听说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一户可以变成两户,这样可以在拆迁中多获得一些补偿。于是,就出现了上述群体离婚潮……
事实上,蚌埠市戴湖村的“群体离婚”事件并非个案。2004年7月,为拆迁多分房,上海浦东十余对夫妻上演了一场“集体离婚”。原本一户人家只能有60平方米的宅基地造私房,如果夫妻两人离婚,就能多分40平方米;2006年5月,重庆市郊人和镇1000多对夫妻,包括村长90岁的老母在内,为了多分一间房子“分道扬镳”;2007年5月,四川省宜宾县革坪村上至60岁的老夫老妻,下至20岁出头的年轻夫妇,为了在征地拆迁安置中获得更多的奖励和补偿,共有86对夫妻在短短3个月内“劳燕分飞”……
如此为“利益”而“大面积”的假离婚现象,一是对中国传统的家庭婚姻制度产生了冲击,把人们导向了一种错误的思维,导致整个社会价值观念紊乱,助长了“不诚信”现象,败坏了社会风气;二是损害了国家利益,影响了政府形象,让老百姓对政府的公信力、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政策的科学性产生疑问;三是影响社会稳定,从假离婚,到再婚,再到复婚,这一起起闹剧最终使得很多人假戏真做,由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喜剧变成了悲剧。
此次蚌埠百对夫妻笑眯眯离婚的新闻再度警示我们,严肃的婚姻一旦遭遇政策和制度上的漏洞,就会烙上“功利”的印记,结出“假离婚”的畸果。因为,人都是有趋利性的,只要政策有漏洞,就会有人钻空子。试想,就那么“假离婚”一下,就可以多得到几十平方米的宅基地,就可以多分到几十平方米的房子。就可以多拿到十几万元补偿金,这样诱人的“好处”摆在那,谁会不动心?更何况,别人都在“离”,你不“离”,那不明摆着是想吃亏、与到口的“肥肉”过不去吗?
在我看来,像蚌埠这样大面积群体性的作假和诚信失守,不仅仅是作假者的悲哀,更是社会的不幸,还露出了相关法律、政策的“羞”。如果我们在拆迁补偿的过程中,认真研读拆迁政策、用工制度以及劳动保障制度,全面考虑到各相关政策间的关联效应,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多几个“如果”、“假设”,认真借鉴外地经验界定好“户”、“人”的关系等等,把离婚带来的漏洞堵死,那么,“为利益”而笑眯眯“假离婚”的荒诞剧就不会连续上演。
行文至此,笔者禁不住还要质问一下: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蚌埠戴湖村就有百余对夫妻“笑眯眯”去离婚,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哪去了?如果及时将这种突发现象报告上级机关,严格“按照当年宅基地普查时的户数进行统计,对于现在的分户、离婚、迁入等做法,将不予认可”,群众还会争先恐后加入到“离婚大军”的队伍中去吗?明知有人在钻政策空子,却放行自流、袖手旁观,不给那些当事官员打打“板子”,他们是不会“长记性”的。 (高福生)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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