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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警察手中枪成为民众的噩梦
www.fjnet.cn 2009-09-11 08:56   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深圳警察张继红和报案人潘某驾驶出租车去东莞解救人质,途中与杨加赵等三人发生纠纷。结果是杨加赵连中三枪险些毙命。案情发生在8月17日晚上。8月19日见诸媒体的是杨加赵暴力袭警,张警官开枪自卫。但是,9月10日《南方周末》对此案的报道题目为《枪击疑云》提出质疑。

  一个基本事实是,当天晚上张警官租了出租车去办案,他风驰电掣从左侧超车时,被超车辆差点遇险。当时杨加赵坐在副驾驶位置上。没多久,由于前方有两辆货车横在路上,出租车和被超车再次相遇。于是,警官说自己被逼停,遭遇暴力袭警,被逼开枪;杨加赵则说一开始确实想让对方赔钱,但看到对方手里的枪,自己不但停止了动作,还想退却,但还是吃了三枪。他说:“我和张警官之间,本来是一个小小的个人纠纷,没想到最后变成了他要杀我,完了还想为自己找个合法的理由。”

  按照深圳警方的说法,这是一起犯罪嫌疑人砸车袭警、民警表明身份并鸣枪示警后,犯罪嫌疑人仍然施暴并欲抢夺民警枪支的案件,民警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果断开枪,将犯罪嫌疑人击伤制服。张警官属于合法开枪。这个犯罪嫌疑人就是张警官眼里的杨加赵。还有一个事实是,事发后张继红承办的绑架案被移交给同所警官,旋即告破,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人质也得到了解救。而按照东莞警方的说法,张警官则被认定为开枪故意伤害(或杀人)犯罪嫌疑人。

  到底真相如何?笔者以为,率先赶到现场的调查的东莞杨屋派出所有发言权;和杨加赵同行的吴某和聂某有发言权;和张继红同行的潘某更有发言权。可惜的是,这个似乎扑朔迷离的案情里没有他们的声音。更令人忧虑的是,8月17日当晚,东莞及深圳警方和检方在事发现场进行了通宵达旦的现场勘验,翌日在深圳方面的强烈要求下,东莞警、检将案件移交深圳警、检,双方并约定,凡涉及此案,对外均由深圳市公安局公明分局统一发布,东莞市警、检均不接受媒体采访。

  如果杨加赵认定了自己挨枪子应该,那就没有后话了。现在的问题是,杨加赵的说法跟张警官的说法不但大相径庭,而且截然相反,显现出枪击事件疑云重重。在这种情况下,要让深圳警方对自己的警察下结论,哪怕是客观公正的,恐怕也难以让世人信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事情总是要挨骂的。所以说,既然枪击事件已经为人所熟知,产生了新的舆情,我们就应该关注事件的进展和结局。笔者以为,由于杨加赵与东莞警方并无利害关系,此案由东莞警方侦破并无不当。如果深圳警方信不过,也可以交由第三方来侦破。不过这是下策,还是要让人笑话的。

  不得不说的是,由于杨加赵与绑架案的发罪嫌疑人压根无关,也基本可以知道杨在持枪的张警官面前不会穷凶极恶、张牙舞爪,至于暴力袭警的可能性也不会大到哪里去。而张警官“啪啪”、“啪啪”的七声枪响倒是透彻夜空,令人不寒而栗。毕竟当两颗子弹分别从杨加赵心脏上方寸余位置射入,穿过左肺叶,从后背穿出;从心脏下方肋部射入,打烂内脏后,从后腰穿出后,第三颗子弹又击穿了他的左大腿。而这第三枪早已超出了警察开枪的条件。(朱永杰)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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