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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乱象须治理
www.fjnet.cn 2009-09-15 10:29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继18个1的最牛身份证号出现之后,在《北京廉租住房已备案结果公示》内容中,序号为948的陈卓(化名)身份证显示出生年月为2005年3月29日,户籍为北京市密云县,保障人口为1人。类似不满16周岁的申请人,已备案列入公示的还有多名。可按照2007年9月起实施的《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廉租房的申请人必须是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必须是年满18周岁或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至18周岁公民。4周岁就申请廉租住房,显然是乱点鸳鸯谱。(见2009年9月14日《大连晚报》)看来,对保障住房的乱象,确实到了该治理的时候了。

  在市场上房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推出了建设保障性住房的举措。保障性住房,包括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按理说,对这一利民之举,各级政府应予高度重视,但却有少数地方政府没有把它当回事儿,乃至乱象丛生,主要表现:保障房建设进度迟缓。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此前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新开工的保障性住房为3388万平方米、48万套,仅仅约占全年指标的37%,没有达到时间过半、完成指标过半的目标,这说明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还不高;工程建设质量差。 杭州市丁桥辰秀嘉苑、蓝桥名苑小区的经济适用房楼盘均存在质量问题,、其中蓝桥名苑小区一期工程800多套房子已经交付,但是其中却有500多户业主要求维修。这些房子,普遍存在铺装和粉刷空鼓、楼顶渗水、墙面和地面裂缝、门窗松动等质量问题,大部分需要维修;把保障房按商品房销售。山西省吕梁市岚县县城内的滨河小区,2008年开始建设的经济适用房项目,规划总用地10.55公顷,住宅面积102126平方米,但每户建筑面积最小的为88.69,最大的174.32平方米,且最终全部按商品房售出了。河南南阳市风帆·金色世家小区是河南省批准的经济适用房项目,2007年以来开发的1700套经济适用房也是按商品房出售的;保障性住房定价太高。保障性住房建成后,各地屡屡出现弃购现象,主要原因是房价定的太高,许多人买不起。厦门限价房7000元/平方米,北京限价房6500元/平方米,广州、石家庄等城市经适房也在4000元/平方米左右。如此房价,尽管低于商品房,但对于困难家庭来说,仍然买不起。

  保障性住房乱象频出,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地方政府作为主导者难咎其责。山西吕梁市从2005年以来,共下达经济适用房计划200多万平方米,至今只落实了五分之一,并且几乎没有向社会公开发售,其中有的则按照商品房售出。其次,开发商缺乏社会责任感。为鼓励开发商建设保障房,国家出台了土地无偿划拨、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优惠政策。但一些处心积虑追逐暴利的开发商,在享受了政府政策优惠后,却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与政府有关部门搞“弯弯绕”,结果让保障房变成了牟取暴利的“暴涨房”。此外,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失职。以北京市廉租住房备案公示为例,如果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细致一点,就不会出现18个1的身份证号码或4岁的孩子申请廉租房的情况。武汉曾曝出经适房摇号摇出“6连号”丑闻之后,湖北老河口市第二期经适房公开摇号时又出现了“14连号”的现象。

  践行执政为民的理念决不能坐而论道,必须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保证住者有其屋,就是事关民生的一件大事,各级政府责无旁贷。但愿地方政府能够根据国家下达的任务和结合本地情况,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进度,保证质量,规范操作,不能再乱象丛生了。(侯文学)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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