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福利,除个别国家或地区直接给公众现金红包以外,基本体现为各种形式的社会保障,实际是为了实行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使得每一公众能受惠于社会经济发展,不致被时代列车所抛弃。
普通公众当然期盼着公共福利标准越来越高,但也肯定知道,限度在于相关支出总额不可能突破了公共财政的承受限度,否则为过度福利,会无以为继。
以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衡量过度福利,大致可以划分为:
客观性质的过度福利,即特定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公共财政实力确实维持不起的福利。例如超前性质的“吃饭不要钱”,最后结果,只可能是有钱也找不着能吃到饭的地方。
主观性质的过度福利,即本来是特定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公共财政实力完全可以维持得起的福利,却因为挥霍浪费严重,搞得维持不下去,竟成为了过度福利。无力真正杜绝挥霍浪费的话,实际上,便不得不选择实行相对特别低的公共福利标准以满足挥霍浪费需要。
以社会公平衡量过度福利,则还可能出现一种情况,是通过肆意不给予相当部分群体国民待遇、市民待遇,通过放弃对相当部分群体的公共责任,集中财力对另一部分群体实行过度福利。于前者,便是反福利。
广东省中山市古镇的全民福利中,便包含有极其严重的反福利成份。一方面是本镇的6.9万户籍人口逐渐享有城乡一体化的公共福利,另一方面,是辛苦工作于“灯饰之都”、为其奉献了巨额财政收入的、人数远远多于本镇户籍人口的外来劳动者被排除在公共福利体系之外。这当然是实行以二元制户籍制度为源点、为核心的各种公共管理制度的必然结果,或者不能说是古镇刻意与外来者过意不去,却不能不说,古镇在主观上确实也不愿意对外来者稍稍好一些。
“灯饰之都”——广东省中山市古镇
一个角度上说,是现行制度框架之内,古镇试图建立健全囊括全镇户籍人口在内的城乡一体元的公共福利体系是值得赞赏的;另一个角度上说,却是必然受现行制度框架的局限,特定群体的公共福利,可能越来越会演变成建立在其他群体的反福利基础之上的过度福利,会造成对其他群体越来越严重的伤害。
唯一的破解之道,在于全面的制度改革,在于将古镇模式扩展至国土之内的任何一个角落,建立健全囊括全国人民的城乡一体元的公共福利体系,而不是将国家切割成一个个小镇,将13亿人民划分成一个个小圈子,形成一个个特别排外的封闭小圈子,以争取实现公共福利的公平,杜绝反福利,使得每一公众能受惠于社会经济发展,不致被时代列车所抛弃。
然后,是杜绝糜费,杜绝挥霍浪费,以保证能不断提高公共福利标准,真正做到量公共财政之力扶助民生,避免因糜费过巨直接导致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正常福利变成了过度福利,而不得不实际降低公共福利标准。(许斌)
(责编:李艳)
- 2009-07-26公务员独享福利分房式待遇,何以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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