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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漫游费,为什么不与国际接轨
www.fjnet.cn 2009-09-25 10:54  吴睿鸫 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和省物价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从2009年10月1日零时起取消成都市固定电话营业区间通话费(公用电话除外)。至此,延续多年的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率先在成都地区宣告结束。(《成都商报》9月22日)

  近年来,不尽合理的电话资费项目,屡屡被广大消费者所诟病。譬如,人神共愤的手机漫游费,以及二十余载岿然不倒的固定电话月租费等等。尽管世人皆知这些收费项目极不合理,但它们至今仍旧与消费者相伴左右,在全国各地照收不误。

  如今,又一个固定电话区间通话费,进入公众的视野。所谓区间通话费,举个简单的例子就能明白,比如A市有B、C、D三个县(或县级市/区),如果你是B 县的固定电话,你打给B县的电话所发生的费用就是本地通话费,倘若你打给D县的朋友,那么,所发生的费用,就是区间通话费了。

  相比而言,区间通话费这个资费项目更为离谱、荒唐。因为,在同一城市却不能享受市话费的同等待遇,愣叫运营商活生生造出一个收费新名词来。尤其是大部分对电信资费不太清楚的农村人来说,他们有可能对“国内长途贵”这个概念熟悉,而对区间通话费可能并不知晓,难免会不明不白地“被收冤枉费”。

  所幸的是,四川省开始对区间通话费拟实施叫停政策,但是笔者觉得,就目前而言,区间通话费除北京、上海、杭州等几个城市停收外,全国其他地方依然在收。其实,在笔者看来,不合法理的固定电话区间通话费,早该一律取缔,不留任何死角。

  一方面,电信部门利润丰厚,难道不应该让利消费者?电信是国有企业,它的资产属于全国人民的,它赚的钱也应该有全体纳税的人一份,现在它的利润丰厚,咱小百姓也理该沾点小光。进一步讲,国有垄断企业应有企业公民责任感,真心实意地让利于民,与消费者形成和谐的利益关系,让消费者真正享受到国有企业带来的好处。

  与此同时,降低电信资费,已成为全球流行趋势。在国外,美国多年来全国全网同价,不但没有漫游费,连国内长途费都没有;早在2005年,欧盟通讯委员会就起草了一份法规,要求欧盟各电信运营商废除欧盟国家之间“不公正”的手机跨国漫游高额费用。按照这一提议,欧盟所有手机用户在欧盟国家间的漫游费将被一个“国内价”取代,2007年10月份,欧盟的漫游费已被取消。反观国内,我们垄断部门总是把各种收费理由,说成是与国际接轨,而国外纷纷取消这项不合理的收费时,电信部门为何一直无动于衷,装聋作哑呢?

  更为重要的是,于法无据,有违规收费嫌疑。尽管电信运营商一再重申,收取区间通话费是有法律依据的。据调查,其收费是2001年依据国家发改委和电信管理局的一些文件制定的。可是在主管电信资费的信息产业部官方网站上,却找不到相关文件。显然,由相关部门发布的未经公示的文件,不仅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更有违规收费的嫌疑。

  单向收费在呼吁声中打包成套餐了,漫游费也在成本讨论大战中听证了,降价了,而区间通话费,纯属运营商内部问题,解决起来应该没有任何障碍。但笔者深信,依赖电信运营商的道德自觉是靠不住的,要想在全国范围内尽早取消这项于法无据的收费,一方面政府要从体制入手,打破垄断,使电信运营商形成真正意义上公平竞争的态势;与此同时,政府从行政和法律上,来管制电信垄断行业,让不合法理的区间通话费,尽早退出历史舞台。 (吴睿鸫)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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