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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需大幅度惠及消费者
www.fjnet.cn 2009-10-04 04:42  郑渝川 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国庆中秋假期期间,广州不少电器商家推出以旧换新的优惠服务,此类销售已占到总销售量的两至三成,但市民抱怨旧家电收购价格非常低,一台手提电脑收购价格才20元,还不如卖给开价更高的收买佬。(《信息时报》10月3日)

不惟广州,全国各大城市乃至作为“三线市场”的县镇,电器商家都卯足了劲儿大打“以旧换新”“政策牌”、“环保牌”、“(价格)实惠牌”、“新家电功能牌”。这其间不乏抬价销售、虚假优惠、特惠产品限量、产品功能虚假宣传等猫腻,安装、配件赠送、售后服务均不同程度“缩水”(原来免费的或配套赠送的,现在改成收费,原来为期三年的售后,如今改成消费者“自愿”购买任意期限的换货、维修等保障)。

而区区几十元“回收”消费者手中性能良好、配件齐全的旧家电的做法,事实上根本不能起到促进节能环保的作用,摆明了是商家借着节庆促销、国家实行“以旧换新”拉动消费政策而对消费者利益的无耻盘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度,在监管缺失和公众监督无法抵达的前提下,那些被低价收购来的旧家电,极有可能按照正常的“路边价”成批兜售给久为人诟病的低层次回收行业,商家藉此就可抵补假期产品促销的开支——在这场喧嚣的假期家电促销战中,他们才是稳赚不赔的受益者。

事实上,如果国内各地大大小小的电器商家都老老实实的将回收的旧家电科学处置,国内尚未成气候、并未走上大规模产业化道路的废旧电子产品环保回收业就不会像现在那样尴尬。

如上这种现象,理应让作出“家电下乡”、“以旧换新”消费拉动政策的决策者深刻思考:如何使政府补贴和激励政策最大程度的惠及消费者?如何通过配套政策防止电器厂商盘剥消费者、保证回收的旧家电一台不漏的进入到废旧电子产品环保回收业的车间?如何明确电器厂商在旧家电回收、拆解利用环节的法定责任?毕竟,如果一连串消费拉动政策最后仅仅让生产者和销售方赚得盆满钵满,反而使中国的消费者像美国那样陷入过度消费的泥淖,最后还不能发展起环保的回收产业,那么当前光鲜的商业数字背后一定会蕴藏着商业道德和环境保护的双重塌陷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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