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种最高限价"治药品"降价死"如何?
www.fjnet.cn 2009-10-10 08:55 张传发 来源:新民晚报
我来说两句
为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国家发改委2日发出通知,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296种、2349个具体的剂型规格品中,45%的药品降价,平均降幅12%。
这次出台国家基本药物指导价多高于零售价,从多年来的实践来看,“降价—消失—出现新药品—再降价—再消失”,一些被“最高限价”药品很可能“降价死”。对此,笔者建议,不妨以“种最高限价”取代“子最高限价”。以胃药为例,具体到20毫克(30粒)法莫替丁,这次将其从现行价最高可到18元“最高限价”为8.6元,如果将此认定为“子最高限价”的话,那么,再将胃药分为若干大类,每一大类可以定一个“种最高限价”。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次国家发改委出台这些“子最高限价”后,这个“20毫克(30粒)法莫替丁”换个马甲——起个新名,改个包装,而让原来的名字“死去”,虽药的内容不变,但药价可卖到20元。对此,物价部门就应有“对策的对策”。你厂商生产的“20毫克(30粒)法莫替丁”一定属于胃药某一大类,那就对这类胃药确定一个“种最高限价”,不管你“子最高限价”有孙猴子七十二变,但最终逃脱不了如来佛“种最高限价”的手心。
医治当下的“看病贵”,当然离不开限制“大处方”和“大检查”。但就降药价来说,物价部门不妨一试“种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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