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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民警”和“赌场家丁”
www.fjnet.cn 2009-10-18 08:26  于景宁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重庆一名44岁的警察,在重庆国庆焰火晚会结束后高举手电筒2小时为民众照路的照片被网友发上论坛,这位民警受到了很多网友的称赞,被尊称为“灯塔民警”。(2009年10月 16日华龙网)

在重庆的警察队伍中,近日,被网友隆重推出了一位“新闻人物”,他的事迹很平凡,但是却令人感动;他的举动很简单,但精神却很伟大,他就是在重庆国庆焰火晚会结束后,高举手电筒2小时为民众照路,被群众誉为“灯塔警察”的江北区鱼嘴派出所民警倪传云。

实际当晚没有任何领导向在此地执勤的警察布置为群众照路的任务,过路的任何市民也没有要求他这样做,倪传云的可贵就在于他能自觉的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分忧解难,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平心而论,倪传云当时并非想出名,因为在黑夜里人们不可能看清高举手电筒站在暗处的他;倪传云此举也不是为了图表扬,因为他的所为当时并不在局领导的“眼皮子”底下。那么,是一种什么样的动机和力量驱使他,在寒气袭人的黑夜中,一个人站在一块大石头上面,在将近2小时的时间里一直高举着手电筒,直到群众完全离去呢?用后来倪传云接受记者采访时的话说,就是“确保市民安全是一个民警的基本职责”。

做市民安全的忠诚卫士,做人民群众安全的守护神,这就是倪传云以及重庆更多的人民警察的理念和宗旨之一。

然而,在与倪传云同饮一江水、共住一山城的重庆警察中,并非人人如斯,某些警察非但未有履行人民卫士的神圣职责,反而成了为黑恶分子看家护院的家丁。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黄泥塝派出所的副所长郭胜和民警甘勇,就是为重庆女黑老大谢才萍开设的赌场提供保护的披着人民警察外衣的家丁。在赌场老板的金钱收买下,郭胜、甘勇不仅不依法履行查禁职责,甘勇还多次向御井茶楼赌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从身份上看,郭胜、甘勇也是警察,但是他们与倪传云却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倪传云把“确保市民安全”当作是“民警的基本职责”,而郭胜之流却在利用警察的权利,保护黑恶分子的利益及其赌场的安全。

人民警察的帽徽是由国徽、盾牌、长城、松枝组成的。国徽是国家的标志和象征,表明人民警察保卫人民的神圣职责;长城象征人民警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松枝象征人民警察的品质和战斗意志。倪传云之所以能成为被人民群众赞誉的“灯塔警察”,是因为他一刻也没有忘记自己头顶着人民警察的帽徽,一刻也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和职责,而堕落为“赌场家丁”的警察,虽然也头顶着人民警察的帽徽,但在其灵魂中其实早已成为金钱的奴隶。这就是二者本质上的不同,也是成为名副其实的人民警察和某些警察走向反面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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