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产品价格应体现公共责任
www.fjnet.cn 2009-11-04 10:20 邱果果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近来,数十年一遇的寒潮席卷中国。漫天冰霜中,下面这条消息,或许会让人感到一种久违的暖意:与宁夏银川室外刺骨寒意相比,银川人内心却暖煦如春——“今年银川的供暖价格开始往下降了。”(11月3日《人民日报》)
此次“银川经验”,提供了一个审视公共产品及准公共产品定价机制的新视角,一个可资借鉴的样本。此前花样繁多的价格联动,公众并不陌生。水、电、气、机票、公交票价等,莫不如是。这些各地频频上演的调价闹剧,大多数人虽已见惯不惊,但并不表明这种存在就合理。因为其涉及的多是能源资源类产品,或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领域。这些产品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政府必须力保其民生保障属性,兼顾公益诉求。
要做到这一点,不妨学习银川经验。其核心要点只有一个,即寻求企业与公众利益间的平衡点。不损及二者利益,但必须严格对供热企业进行成本监审;在能源价格波动时,举行调价听证会。掌握成本、广纳民意,政府、企业与民众形成良性互动。
千万不可小看这两点。回顾油企、水务企业等每次只要大吼“亏本”,就能稳获巨额补贴的经历,你会发现技术含量并不高的“人造油荒”式逼宫能屡试不爽,就在于我们对那种“账面亏损”缺乏理性甄别。
银川经验的另一亮点就是,决策听证不走过场。听证会不能只有政府和企业的声音,全程决策若无有效的民意参与,那公众意愿的缺位就会导致公共责任流失,公共利益自然可能被某些利益集团所绑架。
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增进民众福祉是政府的天职。所以在涉及公共产品的定价时,政府不仅要有科学的成本核算,考虑企业经济利益,同时更应兼顾公益,特别是社会的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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