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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较真”让我们看到样本的意义
www.fjnet.cn 2009-11-07 08:51  至善若水 来源:中国经济网    我来说两句

  在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门诊楼变频多联空调设备及其安装”采购项目的投标中,报价1707万元的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格力)却败给了报价2151万元的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低价竞标反而落选,广州格力怒告广州财政局,案件经11月2日法院开庭后仍未能有定论,但格力电器不会就此罢休。(证券日报)

 

  企业参与招标过程中,像格力这样吃哑巴亏的不在少数,而在一些地方的政府采购中,中标价高于市场价格这样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甚至在我们这些外行人看来,格力的“败北”也属于看似不正常的“正常现象”,为何这次偏偏要较真?显然,格力这次的果敢与直面现实的勇气已是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

 

  格力的不服,质疑、投诉、行政复议,继而到最后的打官司,是格力不懂规矩、无视“潜规则”吗?还是格力代理人在法庭上的辩词是在浪费口水,滑稽得可笑?(在3日的庭审中,市财政局的几名工作人员对格力空调代理人发表的辩论意见,不停地发笑表示嗤之以鼻。)在法庭那样神圣严肃的地方,财政局的工作人员竟然肆无忌惮地笑出来,可见格力的行为“可笑”到了什么程度。如果你相信“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的江湖传闻已在政府采购领域中盛行,如果你觉得在“潜规则”横行的现在,企业报价过低反而废标是理所当然的,那么你大可以尽情地笑出声来,只是在笑过之后我们已无法认定公平与公正的真正含义。

 

  在2003年的《政府采购法》中早有规定,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要求。法律条文说的很清楚,而在现实中,我们却摆脱法律的监管和约束,将“度身招标”、“暗中陪标”、“低价竞标”、“虚假应标”等暗箱操作奉为准则,这究竟是可笑还是更可悲?如果在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一些单位能够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切实接受公众和舆论的监督、政府采购不再是监管的真空地带,那么违背常理的笑声还会不会存在?大家都明白,政府采购用的是纳税人的钱,这钱怎么花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的利益,而采购部门最终却选择高出格力报价400多万元的供应商,这很难有合理的解释,格力依据事实,对结果提出异议,其行为也是无可非议的。当然,对于广大中标过程吃亏还忍气吞声的企业来说,格力的确“胆大妄为”,但我们无法忽视格力此举的样本意义。

 

  格力的行为的确“罕见”,但作为利益受损的主体方,如果选择继续进行公平博弈,对企业意味着自身权益的捍卫,也有利于政府采购行为公正性的最终实现。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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