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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公众对“教育乱收费”的不满
www.fjnet.cn 2009-11-12 10:48  朱四倍 来源:武汉晚报    我来说两句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王定华称,从2006年到2010年,国家投入1600多亿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这样一来,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的项Q很少,而且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教育乱收费现象已经得到解决。

教育乱收费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涉及到办什么样的教育和怎样办教育、如何保证教育资源和教育机会公平分配,学校等教育机构如何发挥教育的公共服务功能的问题。因此,教育乱收费得到解决应该是个好消息。可是这个消息却引起了网络民意的反弹,几乎被一致认为是在掩盖问题的真相。更有不少人以切身体验进行批驳。

我以为,这种民意反弹是公众对社会公平日益敏感的必然结果。乱收费指由于政策不良导致的学校不合理收费,以及有关部门及学校在权力错位、缺位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收取费用的行为。这种收费行为之所以被视为乱收费,是由于收费项Q的增多和收费数量的增多而导致的收费性质的变化。据统计,教育收费问题在全国已连续多年成为价格投诉的头号热点,在所有的立案价格违法案件中,教育乱收费的比例已接近30%。更有研究报告指出:一些地方教育乱收费的项Q达25种之多,如素质教育费、实验班费、注册费、文娱费、文具费等,某些政府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收取的治河护堤费、城建费等,为美化学校环境收取的“鲜花费”等,五花八门,举不胜举。普通老百姓最痛苦的在于被学校收了钱,还得承认是“自愿”捐助。

平心而论,引发乱收费的制度缺陷依旧存在。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分配失衡、教育资源不均、教育资金盲Q投放等原因是教育乱收费的显性原因。而制度缺陷、制度安排不当是教育乱收费的深层原因所在。事实上,如果仅仅是投入不足,还不至于引起严重的乱收费。问题还出在校际差距所造成的少数学校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垄断上,这是捐款、赞助费、择校费之类乱收费项Q发生的主要原因。

教育的公共性质使学校乱收费问题成为涉及社会公平的敏感问题。据中纪委驻教育部原纪检组组长田淑兰披露,在教育乱收费中,有六成是政府引发的。因此,正视“教育乱收费已解决”背后的民意反弹和制度吊诡,已成为必须,并且是最终解决乱收费的必由之路。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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