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幸福还是尴尬?
www.fjnet.cn 2009-11-26 17:38 肖 擎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24日,广东省提交审议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透露,县级以上政府应当聘请新闻媒体基层记者担任突发事件基层信息员,拓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收集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及相关社会动态。
这是一条字数很少的新闻,200余字,却在网上引起了不小关注。查看《广州日报》,可以发现这条新闻被安排在A3版要闻极不起眼的位置,和其他稿件集纳在“法令条例”栏目下,在左侧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昨召开”的新闻中,可以确认此为广东省政府向此次会议提交的草案中的内容。此会议审议的草案有十余个,独独这一个草案的这一条信息引起人们关注的兴趣,这也是值得关注的事情。
这条新闻蕴含着轻易就能引起讨论的焦点信息。记者是一个特殊而独立的职业,他并不依附于任何其他力量,作为观察者,记者为媒体所担负的使命负责,作为纪录者,记者有自己的行为底线。如果做一些社会性组织的会员,在大学担任兼职教授,这还不足以让人对记者的职业属性抱有强烈担忧,那么记者受聘于政府,以信息员的身份满足于政府的治理要求,这种对人的移用就会面临质疑。而且,“应当聘请”这样的字眼凸显这样的逻辑:记者能不能被聘,愿不愿意被聘处在次要位置,媒体和记者没有主动权。
这样的做法其实并非孤例。今年4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聘请14名记者为特约新闻观察员,并向他们颁发了由院长签发的“新闻监督护照”;今年6月,合肥市检察院聘请10名新闻记者为“反渎信息联络员”,以便及时、准确地了解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渎职案件线索,加强检察院与媒体间的合作。形式上或有不同,但本质上并无二致,某种程度上都对记者属性的理解有偏差,权力系统发出聘的指令,媒体和记者接受,“聘请”这一行为的两头并不处在对等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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