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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一中”法理情内涵 化解“政治对立”
www.fjnet.cn 2009-12-04 09:58   来源:中国台湾网    我来说两句

仔细推敲上述内容,可以得出以下逻辑关系:

其一,包括两岸政治谈判在内的六项主张,都是“对未来两岸关系前景的规划” ,是为了“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这体现了“现阶段两岸关系以和平发展为主题”的基本战略思想。

其二,签署和平协议,应该是结束两岸敌对状态的结果;没有结束敌对状态,不可能有和平协议。

其三,基于战争是政治的延续、军事是政治的工具的常识,两岸根本的敌对状态存在于政治领域。所以,建立军事安全互信机制、避免两岸军事冲突,前提是政治敌对状态的逐步消解。

其四,两岸政治上的敌对存在于什么地方?由于国共两党实现了历史性和解及国民党当局在台湾重新执政,两岸间的敌对状态总体上转化为一种“政治对立”的关系,它主要存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两岸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的不同,是双方政治上的基本对立,也可称是两岸关系中的基本矛盾。“胡六点”指出:“1949年以来,大陆和台湾尽管尚未统一,但不是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分裂,而是上个世纪40年代中后期中国内战遗留并延续的政治对立”。显然,在21世纪的今天,继续解决这种对立只能靠和平、靠发展;而两党“共同愿景”确立现阶段两岸关系以和平发展为主题,表明双方在这一最基本的政治对立上予以“搁置争议”,留给发展来解决问题。虽然这一对立在两岸关系发展过程中仍会发生这样那样的影响,但总体上不构成现阶段主要矛盾。

其次,双方围绕什么是一个中国、怎样坚持一个中国进行的斗争与分歧,是现阶段两岸间最根本、最现实的政治对立。实践证明,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台湾实行政治转型开始,这一政治对立就成为两岸间的主要矛盾。20年左右两岸间发生的一切大事小情,归根结底都是围绕这一矛盾发生并展开;即论是李登辉当政后期和陈水扁执政时期,这一矛盾仍然是两岸对立的根本所在,所谓“特殊国与国关系”、“一边一国”都是这一矛盾高度激化后特殊情况下的变形反映。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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