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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一中”法理情内涵 化解“政治对立”
www.fjnet.cn 2009-12-04 09:58   来源:中国台湾网    我来说两句

核心问题是要全面落实“一中原则”

2005年“胡连会”标志着大陆“两岸同属一中”的政策思想走向成熟并落实为具体政策,标志着国共两党二十年左右围绕一个中国原则进行的事实上的“谈判”终于达成初步一致。其具体体现,一是在“九二共识”上搁置了争议,大陆不再公开否认对方的“一中各表”;二是在共同愿景中明确载明:恢复协商后优先讨论台湾参与世界卫生组织的问题。这就在两岸最为敏感的涉外问题上向台湾人民展示出合理解决的前景,也就在一个中国原则下互为表、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取得一致与平衡。

由上可知,近年两岸关系出现转折性进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大陆从“胡四点”到“胡六点”一系列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政策调整。特别是其中有关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历史阶段的确立、有关进一步明确什么是一个中国和怎样坚持一个中国的思想,在大陆对台工作中具有类似邓小平当年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明确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那样的地位,对整个对台工作全局直至未来统一都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

毛泽东《矛盾论》有言:“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历史经验充分表明,受各方面资源、实力等因素规定,大陆过去是、今后仍将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在总体上决定着两岸关系的发展方向与基本格局。

那么,“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一中原则,较之于以前长期坚持的 “台湾是中国的(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的一中原则,在思想理论内涵上究竟有什么丰富和发展呢?其中蕴含着什么样的现实与实践意义呢?

从“胡四点”到“胡六点”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性讲话精神、从近年两岸关系出现的有关变化来看,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以往一中原则单纯强调两岸关系的“法理内涵”,对台湾当局政治地位采取绝对排它性的否定态度;而“两岸同属一中”则在坚持一个中国法理基础的同时,为一中原则注入了实事求是、正视现实的“事理内涵”,以及以人为本、尊重包容的“情理内涵”。全面把握与落实“新三句”包含的法、理、情三重内涵,是我们正确坚持一中原则、继续推动两岸关系良性发展的基础与前提。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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