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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元门”也是普法门
www.fjnet.cn 2009-12-28 11:21  沈彬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22日半夜起,图书销售网站卓越网将原价2280元的《二十四史》等系列古籍定成25元,无数网友下单。第二天网站单方面取消订单,理由是定价有误,合同不成立。

网友说:卓越的报价属于“要约邀请”,网友下单属于要约,卓越的订单确认信属于承诺,按《合同法》规定,合同应在承诺作出时自动成立。不过,网站认为,只有发“送货电子邮件”时,合同才成立。

这个理由显然于法无据,买卖合同应该是成立的,但这也不意味着网友就能拿到书。因为一套书原价2280元,定价为25元,按《合同法》第54条,不论是由于“显失公平”,还是“重大误解”,这个合同都是可以被法院依法撤销的。所以虽然合同有效,网友还是拿不到书。

有网友说:“卓越很成功地给中国公民普及了合同法。”法律本身只是一套游戏规则,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也不能使所有人感到满意。

有人评论那些买主不厚道。其实,人家书都没有买到,还要被道德评价那就更不厚道了。看到“跳水价”时大家下订单,这是你的权利;至于算不算“显失公平”欺负了买家,那是法律层面的事,你就别太耿耿于怀了。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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