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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自杀应有选择公布死因
www.fjnet.cn 2009-12-31 08:18  社评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相关评论:官员死因不能“躲猫猫”

对官员自杀是否公布死因的争议背后,透露出公众对权力是否滥用的监督和对官员信息公开的渴求。

12月21日,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赵宪春在北京出差期间跳楼自杀;两天后,江苏海安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孙启明在家晨练时意外坠楼身亡。一个月来,已经有6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从今年2月起,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有13名官员非正常死亡,其中绝大多数是自杀,其状态堪忧。

官员接连自杀身亡引发了公众对官员心理压力,以及背后是否隐藏黑幕的关注、忧虑与质疑。在常人眼中,官员就本不该走上自杀这条路的,于是有的公众会很自然地产生联想,自杀官员有可能是畏罪自杀。

公众的这种心理猜测虽然有失偏颇,但其一缘于官员自杀真相多数时候的不公开,其二很多自杀官员似乎有意无意地在印证着公众的猜测。如今年4月在家中自杀的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原主任张喜武,自杀前曾因为经济受贿问题接受调查;哈尔滨市副市长朱胜文因为涉嫌哈尔滨国贸城案被逮捕,在办理保外就医过程中跳楼自杀身亡;天津政协主席宋平顺自杀后,经查其道德败坏,包养情妇,并滥用手中权力,为情妇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

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官员自杀就一定与贪污腐败、权钱交易有关,有些官员完全是出于工作压力大而选择了自杀。由此也带来一个争议性的话题,要不要公布官员自杀的死因。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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