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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政给流动人口带来希望
www.fjnet.cn 2010-01-06 08:19  侯文学 来源:    我来说两句

从今年1月1日起,广东全省近3000万流动人口正式告别暂住证迈入居住证时代。流动人员可免费申领居住证,在当地享受参加社保等一系列政策;居住证持证人在一地缴纳社保7年,将可申请常住户口。(见2010年1月5日《广州日报》)广东省推出的一系列新政策,无疑给流动人口带来了希望。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大军向城市流动成为一道亮丽风景。然而,多年来,他们只能成为“暂住”者,或曰城市的“二等公民”,不仅城市梦被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挡住,而且城市居民能够享受的公共服务无法得以享受,只能赚点钱用于家庭生活补贴,最终还得无望地“落叶归根”。

广东新政所以给流动人口带来希望,就在于打破了户籍壁垒。新制度规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7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常住户口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按照条件受理,人才优先、依次轮候办理。尽管有总量控制和条件限制,但无疑会使一部分流动人口特别是优秀者的城市梦可以变为现实。

广东新政所以给流动人口带来希望,还在于逐步实现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在广东按规定可以享有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就业服务、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等7大类公共服务。办理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还可享有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等4大类公共服务。这样,流动人口可以享受到城市居民一样的公共服务,就会解除后顾之忧,增强公平感和自信心,坚定为城市建设做贡献的决心。

目前,我国有农村进入城市的流动人口1.4亿人,绝大多数为中青年人,是城市建设的生力军,如何做好管理服务工作,是对执政者能力的检验。广东省把流动人口的“暂住证”更换为“居住证”,给一字之差赋予了丰富的内涵,也给流动人口带来了希望。他们的做法,应该对各地有所启发。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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