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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再给叶树养20年
www.fjnet.cn 2010-01-12 09:03  李振忠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月11日《广州日报》报道:贪了多少:涉嫌受贿人民币、港币1800多万元,另有人民币16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预订目标:“留下2000万给儿子、2000万给女儿女婿、2000万给自己安度晚年”。

假如再给叶树养20年,他会不会顺利完成自己的预订目标?不仅能,而且很可能会翻倍,要知道叶树养现在只是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将来会升迁到多么高的职务难以预料。因此,6000万敛财目标绝对能够实现,并且很可能会超越之,具体能够超越多少倍,那就要看叶树养能不能放开敛财,或者使用何种手段敛财了。

其中有一个情节很具有讽刺意味,叶树养放纵制贩毒犯罪嫌疑人收受港币800万元,把数十名办案民警历尽艰辛、跟踪半年之久才抓回来的制贩毒犯罪嫌疑人放走并收取巨额贿赂。一方是叶树养收钱放人,一方是数十名干警出生入死与毒贩斗智斗勇,干警所做的英雄壮举却成为直接领导敛财的工具,假如叶树养仍然逍遥法外,那干警岂不就是被局长当枪使了?如此悲剧,又是谁一手造成的?

到底是谁养“活”了叶树养?其一,是他自己养活了自己。敛财的方式方法可谓“超前”,无论是时机还是方式,都值得贪官污吏们效法学习,而其能够平步青云,也绝对仰赖于他的伪装术比较实用。

其二,是行贿方养活了叶树养。越是涉黑涉黄涉毒的旮旯,越是能够大赚一笔,叶树养看中了这一点,放一个毒贩就要800万元港币,岂敛财的胃口可见一斑。那么,以叶树养的敛财理想,放纵黄赌毒以高速敛财也就成为一种必然。

其三,是缺乏监督的制度养活了叶树养。叶树养的权力是谁给的呢?是叶树养的上级,是政府部门和组织。当他的上级政府部门的监督无所作为的时候,当叶树养的上级放纵甚至包庇的时候,叶树养才可以放开来做,放开来敛财。因此说,叶树养最终敛财至3000万,其所历任的部门、地区的监督制度就形同虚设,提拔其升官发财的领导就难逃其责,其所历任的班子也应当倒查,非此,也就根本找不到叶树养的病根在哪里。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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