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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可能让夹心层百上加斤
www.fjnet.cn 2010-01-13 10:01  黄小鹏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笔者认为,在征收物业税的过程中,应该以面积而不是简单以套数来衡量。每个城市,应根据其自身的土地、人口以及现有人均住房状况确定一个人均免征面积,再用这个人均免税面积乘以家庭人口数量确定每个家庭总的免征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总的征收。比如,确定人均30平方米免征面积,一个四口之家,只要是总面积在120平方米以内,不管是一套还是两套住房,都应该免于征税,对于超过12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则按照单一但可以动态调整的税率和评估价格进行征税。这样,广大普通居民在购房时已支付土地出让金之后,可免于再次受到物业税的压力,而那些以炒房为目的的人,则必须为其投资或投机行为支付应有的成本。

人们一再呼吁住房要早日回归其最本质的居住保障功能。住者有其居不仅是一个理想社会的境界,更是一项基本的人权。物价税唯有遵循“自住免征,超标必征”的原则,才可能达到平抑房价的目的,并且不致伤害社会公平。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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