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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可疑就可以随意开枪吗?
www.fjnet.cn 2010-01-15 17:59  李忠卿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月14日凌晨0时左右,四川泸县县城突然响起枪声。开枪的是泸县公安局刑警中队长万生志,其中一枪击中轿车顶部,留下一个弹坑。被击中的轿车上的乘客,指责警察无端枪击轿车,而泸县公安局则称白色轿车拒不履行接受检查义务,鸣枪示警符合规定。(见1月15日《华西都市报》)

只因车辆可疑,只因车内人员拒不接受检查,于是警察愤然举枪射击,这一幕就发生在四川泸县,此举已得到盖棺定论:警察鸣枪示警属于职务行为,且合理合法。

枪响之后,当事的乘客指责警察太粗暴鲁莽,而众多的网民同样站在乘客一边,谁是谁非,莫衷一是。我相信警察开枪不是故意的,仅仅示警而已,果真要对车内人员下手,恐怕车内的5人难免有人会小命不保。我们知道,警察佩戴、使用枪支有严格的规定,不到万不得已,不到对他人或自己的生命构成威胁时,一般不得鸣枪示警直至直接对准目标开枪。可泸县公安局刑警中队长万生志却不管那一套,或许习惯了唯我独尊,或许是手痒痒了,为了过把开枪瘾,明明没有对他的生命构成威胁,对着开过去的车辆就是几枪。面对不争的事实,泸县公安局纪委负责人竟然声称,这起枪击事件系一起警方依法设卡拦截检查嫌疑车辆,可疑车辆拒不接受检查,刑警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后,朝天鸣枪示警的正常用枪行为。真是睁眼说瞎话,车子并没有撞向警察,且已开过了面前,朝天鸣枪怎么会打到了车顶?显然难以自圆其说。

面对车辆可疑,警察当然有拦截检查的权力,如果不听劝告就开枪射击,就有滥用枪械之嫌。况且司机不停车还有其他原因,即便不听指挥,也不应举枪就打,至少要看看会不会危害公共安全,毕竟开枪不是一件小事。窃以为,深更半夜,在城区内开枪,对居民的惊吓不容轻视,难道不开枪就无法执法吗?再问一句:遇到可疑行人是否也照打不误呢?

枪口是对准那些玩命之徒的,最好少对准无辜的百姓。特别是我等一介草民,看到枪就有点眩晕,很容易在警察眼里,就变成“可疑”人员,果真无辜挨了枪子,结果很可能又是八个字:警察开枪符合规定。为了生命安全,建议车主们都装上防弹玻璃吧,唉!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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