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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专家尽快制定《反虐待植物法》
www.fjnet.cn 2010-01-26 17:44  朱小猪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记者近日了解到,“禁食猫狗肉”被写入《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其中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重庆晚报 1月26日)

因为一些市民表示无法接受“动物保护”以及“动物福利”的提法,专家们从善如流,再一次利用自身优势来浪费立法资源,放弃《动物保护法》,转而起草《反虐待动物法》。相信结果也会如专家所料,“反虐待”的说法更容易被市民接受,毕竟谁都不愿意和“虐待犯”沾边。

怎么来界定是否“虐待”呢?来看看专家的说法,“虐待”是指故意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给动物以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或者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杀害动物。那么只要不是故意的或者是动物必须经受的痛苦就不算“虐待”了?动物口不能言,那么到底是否虐待,还不是由当事人说了算?

接下来看“禁食猫狗肉”,专家说:“禁止吃猫肉狗肉并不会给市民带来太大的影响,现在物质生活这么丰富,吃猫肉狗肉的人毕竟是少数。”那么少数人的权利就不是权利了吗?每个人的胃口不一样,我们可以不吃,还有猪肉、牛肉代替。那些就好这一口的难道就因为这个立法就忍住了?这是不是对他们的不公平。另外,各种动物的权利应该是平等的,至少猪和牛不应该比猫和狗低等吧?难道只因为养宠物狗、宠物猫的人多,它们就高猪一等?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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