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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短命学校如何炼成?
www.fjnet.cn 2010-01-27 10:45  王艳明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市台江区一所政府财政投资1500多万元、刚刚全部完工投入使用的现代化小学,由于市政府要在校址所在地建“中央商务区”重点工程,面临拆迁。有网友称这所小学是史上最短命的学校。

在史上最短命学校的背后,纳税人的税款打了水漂,大量的建筑材料浪费,已经无须多论,即使是这所小学附近的居民都晓得:如果把这些白白浪费掉的钱用在刀刃上,拿去盖贫困山区的小学会盖几十所。这样的群众觉悟,应该让当地官员有一点羞耻感。

更深层的问题是,两年前经政府规划批准翻新,其规划何以能够朝令夕改?已经实施了两年的《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其中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为重点内容,近期规划期限为5年。所谓“中央商务区”的重点工程,不过是好大喜功并且自以为是的行政权力视野中的重点工程,这所即将面临拆迁的小学,才是被法律所认可的重点工程。更重要的是,城市建设规划朝令夕改,做出决策的行政公权涉嫌违法。

我们的城市建设近年来被诟病为“财富和权力在三维空间上的欲望”,积累了太多败笔。有舆论总结:从摧毁旧城的暴力到心血来潮的标志,从好大喜功的攀比到非人性化的建筑。种种败笔的背后,都深嵌着公权发飙的身影。所以,史上最短命学校的噩运,根本上是缺乏强有力的民主法制机制所致,一些城市建设被“权力的传说”所绑架,而且好大喜功的权力凌越法律得不到纠正,城市建设规划仿佛成了权力手中的玩偶,可以在欲望和臆想之下随意拿捏。

城市的开发建设,本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是以,现在需要福州的人大代表,以维护法律的名义行使《城乡规划法》赋予的审议权;需要依照《城乡规划法》关于修改规划举行听证会的规定,给民生以参与博弈的平台,让肆意的公权得以规范。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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