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好新条例才有望缓解拆迁冲突
www.fjnet.cn 2010-01-31 08:55 肖擎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应该承认,此一条例除此之外值得讨论和商榷的地方还有不少,作为征求意见稿,自然是供人评说,以臻完善。但我们认为,这个条例在一些细节上的突破性规定可从此作为底线加以坚持,拆迁问题痼疾深重的现实环境下,有几条硬性规定,自当作为严苛律例坚决执行。比如危旧房改造,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方能迁建。众所周知,危旧房改造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突出问题,此一规定设置了一条红线,达不到,迁建即须终止,堪为控制危旧房改造迁建违规的一个阀门,前提是“同意”的数据真实,非胁从,非强迫,非打压,90%同意,剩下的10%亦可获相应补偿。
另外,这个条例明确规定禁止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方式实施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实施搬迁。如果这些规定能准确对应于具体拆迁人,并使之为越线而付出应有代价,不失为一个重大转折。再辅以没有不低于市价的补偿就不得强制搬迁的硬杠杠,那么一些核心就得以明确,比如一块土地上为私人所有的房子,怎么才能被拆掉,以什么样的方式拆掉。
条例只是一纸文书,拆迁中存在的问题能否遏止,仍然是一个疑问。但即使这样,此一条例若能有效实践,一些难题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缓解。关键不在这个条例本身,而在实践它的人,在于能否真正限制和规范政府权力,还权于民,扭转权力大于权利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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