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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件好事”是人民公仆的试金石
www.fjnet.cn 2010-02-07 09:38  童克敏 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记者从5日举行的济南市公安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济南市公安机关将围绕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这一工作目标,强力推进民生警务,要求每名基层民警每年要办10件以上有成效的好事,并将其纳入个人绩效考核。(《齐鲁晚报》2月6日)
  
  “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毛泽东对雷锋的评价十分确切,别说一辈子做好事,就算是一年只做好事不做坏事也是很难得的;从这一点上来说,雷锋足以做每一个人民公仆的楷模。济南市公安机关要求每名民警每年要办十件以上有成效的好事是一次社会主义精神返璞归真的洗礼;而将其纳入绩效考核,督促基层民警勤政,防止瞎作为、不作为或不够作为。
  
  “十件好事”不是那么容易就做得到的。基层民警面对的是基层群众,而群众之间利益复杂纷乱,甚至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弄得民警也难断家务事,只能在一旁干“看戏”;很多时候明明是群众之间的“窝里斗”,偏偏因为民警的处置不力转化为警群之间的矛盾,引发群体事件。贵州安顺派出所长调节民事纠纷举枪两人丧命,明明是去调节,为何自己却成了“杀人机器”?为人民办事是需要爱心和胸怀的,如果处处都摆出“父母官”的臭架子,谁还敢鸣冤?难道权力和枪支是向群众炫耀威严的资本吗?
  
  俗话说,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基层民警为群众办事一定要注重成效,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按图索骥的在“死胡同”里转圈圈,权衡群众间利益才是社会安定的基石;十件好事不一定要光鲜夺目,只要踏进群众的心坎子,就算是针头线脑般的琐事也是大功一件。济南市公安机关实施的“五小”民心工程(“办好小案件、调解小纠纷、消除小隐患、平息小信访、解决小难题”)就说明看起来很小的事情可能就是关系到民生冷暖的大问题。
  
  决不能把“十件好事”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硬指标。“十件好事”旨在为群众谋福利,如果基层民警仅仅把绩效考核作为目的,不免会出现硬帮忙、帮倒忙甚至不帮忙;一个数字就会成为警务人员惰政的瓶颈,没有办十件好事的却拼命地鸡蛋里头挑骨头,只为凑数,十件好事办完了,就可以泡杯香茶看报纸,不识“民间香火”。
  
  办“十件好事”是每位警务人员的骄傲,也是一块人民公仆的试金石;十件好事不少,一百件好事也不多,关键是要切切实实得去做,做到群众满意。
责任编辑:黄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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