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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误读赔钱减刑的“钱”与“刑”
www.fjnet.cn 2010-02-11 09:53  郭文婧 来源:珠海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该怎么样看“赔钱减刑”,还需要回到“赔钱减刑”的设计初衷。长期以来,在我国很多刑事案件中,大多数被害人无法获得有效经济赔偿,造成精神和物质的双重伤害,无法走出阴影。近年来,虽然建立了刑事被害人国家赔偿制度,但力度依然非常有限。正是基于此,为了实现对被害人的有效救助,维护被害人的利益,“赔钱减刑”才被提了出来。“赔钱减刑”不是免除犯罪人的处罚,而是用经济处罚换取犯罪人、被害人和国家、社会的共赢。

“赔钱减刑”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而是社会对其比较通俗和形象的称呼。在信用缺失、腐败横行的当下,公众很容易从字面理解“赔钱减刑”,产生 “有钱减刑”、“花钱买刑”的误解。实际上,这里的“钱”不仅仅是指货币意义上的“钱”,更在于“赔钱”的前提是否出于认罪、悔罪,在于“赔钱”的结果是否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对被告人的谅解。这里的“减刑”也不是刑罚执行制度意义上的减轻刑罚,而是刑罚裁量制度意义上的酌定量刑情节从轻判处刑罚的过程。“赔钱”和“减刑”缺一不可,“赔钱减刑”并非赔了钱就一定会减刑,更不是我们所误解的以“钱”换“刑”的丑恶行径。

当然,公众对“赔钱减刑”产生质疑和误解很正常。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不怕公众有误解,就怕司法腐败坐实了公众的误解。因此,面对公众的质疑和误解,解释宣传是必要的,更重要的是要用捍卫公平正义的司法实践来消除公众的误解。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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