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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费率与酒驾联动效用有限
www.fjnet.cn 2010-02-12 09:29  陶短房 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更应指出的是,《通知》也好,已经或即将出台的各类相关法规、制度也罢,只是解决了打击醉驾“有法可依”的问题,却并不能解决“有法必依”、“依法办事”的问题,更不能解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问题。事实上以往的交通法规不健全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某些地方和部门有意无意实行“弹性执法”,对“特殊人物”网开一面,上下其手;某些地方和部门错误理解法律、法规的精神,给某些醉驾肇事触法者以“以赔代罚”、“拿钱赎罪”甚至“以钱换命”的机会,造成了“醉驾是有钱人特权”的社会错觉,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原则,影响了公众道德观念,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无法可依固然可怕,有了法规、规章,却因执行有“弹性”,而丧失了制度应有的严肃性、权威性,其后果将更甚于无法。

整顿交通秩序,打击酒后驾驶和酒驾违法行为,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依靠法律、制度,是根治酒驾的根本途径,而所谓“依法”必须包含两个层面,即规则的制订和规则的执行,后者甚至比前者更重要。从这意义上讲,《通知》的出台,迈出了依法整治醉驾有力的一步,但也仅仅是第一步而已。

(作者系旅加学者)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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