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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出租车夜访大错特错
www.fjnet.cn 2010-02-22 15:23  毕文章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事必躬亲,微服私访,在封建社会里无疑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举动。诸葛亮就经常事必躬亲深入军营去查看;包拯也时常微服私访跑到民间去调查。然而,时过境迁,今非昔比,现在讲究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如果我们的官员还搞事必躬亲,微服私访那一套,注定就是多此一举。你以为然否?

没有警车,没有呼啸警笛,大年初一夜,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驾驶出租车,静悄悄地夜访交巡警平台,给执勤民警们带去莫大鼓舞。(2月21日《重庆晚报》)

我是小河沟里的泥鳅——没见过大风浪,对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太了解,在此不耻下问地求教方家,王立军执行公务为什么不驾驶警车呢?难道是因为现在油价上涨,重庆市警方把警车全都封存起来了吗?如果不是这个原因的话,那他为什么要驾驶出租车夜访呢?假如是为了节省资金的话,那大年初一夜可以这样做,其它时间也完全可以这样做吧?按照这样的逻辑来推理的话,就应该取消警车,甚至是应该取消所有的公车,用出租车来代替。你说,是这个理吧?

我虽然是井底的青蛙——只见过巴掌大的天,但是,对驾驶出租车的具体规定也是略知一二的。按照有关规定:“没有《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员是不能从事营运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换句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出租车是运营车,不是谁都能开的,王立军也不例外。诚然,王立军不是从事营运,但是,他在路上遇到乘客招手根本就不会停车,这就是拒载,就会给车主带来负面影响。还有,如果是出租车司机随便停车就会受到处罚,而王立军驾驶出租车随便停车却能享受到交巡警的敬礼,这不是把法律当儿戏吗?是可忍,孰不可忍?

俗话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对于这件事情,众多网友对重庆市的交巡警和王立军大年初一夜不休息非常“感动”。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你们“感动”个啥?简直让人笑掉大牙。交巡警也好,王立军也罢,这样做是他们的本分,是理所当然的,是责无旁贷的,是义不容辞的。如果这也要“感动”的话,那你们的情感也太不值钱啦。这就和“鸡司晨,犬守夜”是一样的道理,他们拿着人民的俸禄,理应为人民做事。在我看来,正是因为大家太容易“感动”啦,有些公仆才敢营私舞弊,中饱私囊,贪赃枉法,贪污腐化,草菅人命。因此,人民群众应该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理直气壮地行使手中的权利,让那些“站着茅坑不拉屎”的公仆哪凉快哪玩去。唯有如此,国家才能安定,社会才能进步,生活才能美好。你说,对吧?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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