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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丰田质量问题不能讲中国式宽容
www.fjnet.cn 2010-03-03 08:40  杨于泽 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对消息者权益进行立法保护,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是发达国家的“国际惯例”,体现了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原则,这不同于中国所谓“企业优先”,更不是GDP至上。设想一个国家有很多丰田那样的大企业,GDP年年两位数增长,而车祸、食品安全事故不断,那这个国家到底图的是什么呢?

正是由于我们片面追求GDP、强调“企业优先”,而漠视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才造成了消费者维权的困境。前几年,陆续有一批国内消费者购买奔驰、宝马后,发现质量、安全问题,但一直投诉无门,于是他们只好牛拉奔驰、人拉宝马游街示众,或者当众锤砸奔驰、宝马泄愤。这一次,美国受害者在国会作证,而中国受害者被丰田工作人员赶出新闻发布会现场,恰恰凸显了中国消费者处境的尴尬。

作为消费者,要求交通安全、食品安全,这算什么“过分苛求”?连基本权益都得不到保障,还谈何“无限上纲”?中国的乳品业,曾经为中国人提供重要食粮,算得上对消费者福利作出过巨大贡献。发生“大头娃娃”事件后,我们也曾宽容过他们,结果却是他们的有毒产品为害3000万无辜儿童。如果我们现在不“过分苛求”丰田这样的汽车巨头,将来肯定会有更多人在车祸中断胳膊少腿,甚至失去生命。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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