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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公车门”不仅是赔偿的问题
www.fjnet.cn 2010-03-04 08:19  杨涛 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其次,这也是涉及如何治理“公车私用”的问题。据统计,目前中国拥有公车超过350万辆,每年开支超过3000亿元,在各地“公车私用”已经是见怪不怪。为了对付“公车私用”,各地也是出台了不少措施,又是节假日封存公车,又是派纪检监察人员到各大酒楼对公车拍照,但并没有多大效果。倘若骆志斌的确是驾驶公车办私事将车丢了,居然不用赔偿,毫发无损,“公车私用”的行为只会愈演愈烈。如果我们严格分清公私事,对于办私事丢失公车要归价赔偿,在某种程度上也能减少一些“公车私用”的行为。

最后,这个问题还涉及官员的诚信和官员的选拔问题。在现代社会,官员的权力是民众让渡权利而产生的,官员行使权力就是要为公众谋求福祉,官员从政的最重要的品德就是诚信。对于骆志斌的行为来说,要查清事实真相不仅在于这辆公车丢失了是否要赔偿的问题,而且要查明,骆志斌在这一事情中是否作了假、撒了谎。如果他是“公车私用”丢了车而谎称是公用,那么他甚至连继续担任白云区财政局副局长的职务都不称职,遑论提拔为白云区审计局局长了。

这么一件事情调查起来总不会有很大的难度吧?

(作者系江西检察官)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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