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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能否“一拆了之”
www.fjnet.cn 2010-03-10 09:23  周明华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我来说两句

众所周知,在市场化社会中,最有市场的东西必有其存在理由。小产权房伴随着房价暴涨而进入百姓视线,而此时,有关部门虽然多次表态要进行清理,但时至今日,高房价依旧,小产权房依旧,甚至在三亚等一些地方还出现异常火爆的场面。房屋炒家说:“别怕,你们尽管便宜买我的房,政府部门发严处通知,只是做做样子,不能也莫法真打。”这或许是百姓读懂这里面的“监管游戏”,普遍认为政府是不会强拆小产权房的,因为涉及范围这么广。因此,才有三亚部分“小产权房”的销售人员吼出的“‘小产权房’那么多,成千上万的人都买了,政府怎么拆?”确实,小产权房不仅仅在三亚存在,从之前的报道看,北京等大城市一样存在,甚至可以说是遍地开花,政府要想拆,真的不容易啊!

所以,牛皮膏药似的小产权房,颇似附生在高房价身上的寄生虫,除非有刮骨疗伤的勇气和胆识,否则难有去除之效。但话又说回来,小产权房既然叫小产权,那就说明它有一定的产权含量在里面,应该说,建这样的房子,当地政府部门多多少少还是有相关审批手续的。也就是说,当地的相关部门是有一定责任的。现在说买卖小产权房违法,但它已经事实存在,而且不在少数,能一拆了之吗?

我们已经看到,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有关小产权房的争论也是个热点,而且已经有代表、委员提出,由于小产权房涉及范围广,应该用区别对待的办法,尽快制定相关的措施,或者以时间划断,规定什么时候建的小产权房可以补办手续后“转正”;也可以出台别的措施,规定怎样的小产权房可以“合法”;而对于违章建筑来说,该拆的就要坚决拆掉。

我注意到,今年以来,国土部门已经多次表态要清理小产权房。窃以为,正视小产权房应把握“堵不如疏、禁不如导”的原则,而不是一拆了之。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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