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个税“起征点”又至临界
www.fjnet.cn 2010-03-16 09:09 王长勇 来源:新世纪周刊
我来说两句
按此计算,2008年“城镇职工每月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为1789.75元,2009年升至1973.30元。可见,虽然2008年3月将“起征点”提高到2000元,财政部长谢旭人说“已考虑了使标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但从实际结果看,财政部2008年提高“起征点”400元“前瞻性”远远不够。
而且,目前中国消费支出统计中,教育、医疗等服务性消费偏低,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诸如择校费、病人给医生的“红包”等消费支出没有纳入,而家庭这些方面的支出非常普遍,且数额很大。此外,以上计算采用的赡养系数是2006年的数据,为1.93。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中,赡养系数处于持续上升的趋势,比如从2004年到2006年,赡养系数就提高了0.02个百分点。
如果考虑明显低估的消费支出和采用最新的赡养系数,中国“城镇职工每月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毋庸置疑已超过2000元。因此,提高个税“起征点”几乎无需“再研究”,现实已经刻不容缓。
但对“起征点”提高多少合适,社会各界提出的数额差异很大,跨度从维持目前的2000元,到提高至1万多元。究竟提高多少,就要看具有最终决定权的政府考量哪些因素。比如,如果政府希望起征点有较大的“前瞻性”,可以设定一个年限,然后根据居民消费和赡养系数增长预测,测算出“起征点”提高到什么水平,可以维持既定年限内不再提高。按以往数据,若想有五年不再调整,提高到5000元左右应可体现“前瞻性”。
如果不想对当年的财政收入有过大影响,那提高的幅度就有限。目前,从财政部官员一再表露“2010年财政收入比较困难”的信息,看不出财政部门有大幅提高“起征点”的动力。2010年能够提高到3000元应属不易,提高到2500元也需要公众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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