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上海正积极研究制定“柔性延长退休”政策,能享受“柔性延长退休”的都是有专业特长的人才(3月27日《东方早报》)。
从消息看,“柔性延长退休”年龄相关政策,指向的是三类人群即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能人员,表面看是双方协商方可延长退休年龄,没有“刚性”。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可能就会出现“你情我不愿”的现象。有些企业既想用老人能人又不想增加工资福利,这种政策可解企业之急,但这些老人能人几乎是不愿意延长退休年龄的,因为退休后他们几乎可以轻松地找到工资福利待遇更好的工作。
至于那些在效益好如垄断行业的三类人员,他们是想延长退休年龄,因为退休后很难再找到工资福利待遇更好的工作,但企业又不愿意了,因为他们的工资太高,再加上竞争激烈亟须他们腾出岗位。如果不是硬性规定,这种政策难以贯彻执行,而强制执行不是伤害企业就是伤害那些管理技术人员的权益,无法双赢。
据称,研究出台“柔性延长退休”政策还有两个目的,一是缓解养老金缺口较大的压力,二是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养老金缺口之所以较大,是因为企业正式工1992年之前没有缴纳养老保险金,现在已经开始陆续退休,他们“账户”上的钱自然不够发放养老金,这个责任只能由政府承担。而且,“就业难”毕竟是现在的大环境,老人不退休年轻人怎么就业呢?
再说,这种政策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不公平。“柔性延长退休”政策是针对企业性质缴纳养老保险金的三类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没有参加养老统筹的)无关,而机关事业单位却在搞“提前退休”。现在是有延长干部退休年龄的声音,但政府机关公务员仍在“提前退休”!前几年,公务员就有提前“坐休”的不成文规定,某些地方竟然科级干部男55周岁女50周岁“退休”,可一些职工却必须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
“柔性延长退休”当然好,但如果只是有选择的“柔性”,则可能“跑调”。
- 2010-02-12有选择地延长退休年龄也弊大于利
- 2008-11-07学者:延长退休年龄勿空谈理论 须考虑低收入者
- 2008-11-07延长退休年龄,不能空谈理论
- 2006-12-21劳动部副部长:中国延长退休年龄条件不成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