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布置了一篇题为《老师在我心中》的作文,发现同学们都写女老师小叶,无数惊天动地的壮举,比起孔老夫子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和叶老师同事这么久,怎么闻所未闻?孩子们的作文编得越来越离谱了,不是老师得癌症,就是父母死了。假话年年更新。”最近一期《南方周末》以《会说谎的作文》为题,报道“中国人第一次被教会说谎是在作文中”。
这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但依旧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有人由此演绎:是语文老师在教孩子撒谎。从“作文在教学生说谎,作文是语文老师教的,因此语文老师在教孩子说谎”这样的“三段论”推理看,这样的演绎并不错。但是,真是语文老师在教孩子撒谎吗?我并不这么看。
本文文首的一段话,是一名小学语文教师说的,如果他是教孩子撒谎的老师,那么,他肯定不会为孩子文章中出现那么离谱的假话而感到惊奇,而会为自己的“教育成果”而骄傲。除非,他本人一边在批评孩子在作文里说谎,又一边在教孩子说谎,也处在双重人格的困境中。
诚然,有不少语文老师在教孩子作文时,一直引导学生主题明确、中心思想正确,要用怎样的词汇,要举怎样的事例,要有怎样的细节,但这不是他们乐意为之,而是迫不得已。不这样要求孩子写作文,在全年级、全校、全区县的作文统一阅卷中,学生们就不可能得高分;不这样要求孩子写作文,不少学生在作文中流露出一些“不好”的思想、“灰暗”的情绪,“不光彩”的事例,这就不是得低分的问题,而有可能是老师教学不合格、涉及饭碗的严重问题。
确切地说,语文老师在评价什么是好作文上,没有任何教学自主权,他们不过是按照学校领导以及教育官员们的要求,在教孩子写大家爱看的作文而已。什么是大家爱看的“作文”呢?不妨以几个现实事件为例——
今年3月30日早上6时30分许,河南确山县农民彭公林因购买假水稻种子损失惨重,在长达半年时间里索赔无果,而在该县种子站大院内自缢身亡。假如以“你是这位农民的亲人,你怎么看待这一结果,并给官员写封信”为题(当然这基本上是不可能发生的)要求学生作文,学生们该怎么写呢?是写死者家属情绪稳定,还是写情绪十分冲动,难以控制呢?如果以不说谎为基本要求,应是后者,可如果以领导们眼中的“好作文”来评价,就极有可能是前者——你看,据媒体报道,“目前死者家属情绪稳定,相关部门正在积极与家属协商善后处理事宜”。
最近,福建南平市下辖的建阳市求知园作文班给学生们布置了一篇作文,题目是“选择给郑民生或受难者家长或受害小伙伴写一封信,也可以写感想……”这是一个很好的作文题,直接来自生活,不回避社会热点,老师也没有要求孩子怎样发表感想,也就是说,可以畅所欲言。
可有一名学生在作文中写道:“我看着那些无辜的小伙伴受到伤害,我就想把你碎尸万段……你要真忍不住仇恨,你就去杀那些贪官,你怎能杀掉这么多可爱的孩子……”这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认为这暴露出社会问题、教育问题和学生的不良情绪。从社会学角度,确实可作这样的解读,但是,这样的评论不是在告诉孩子们,写作文时“悠着点”,不要信口开河吗?我不知道这篇作文会得几分,他的分数是不是会比另一篇写着“罪恶流过了你的心涧,冲动是你的弱点,相信你杀了8个学生现在一定非常的后悔“的作文低?
把作文撒谎的责任归为语文教师,是不妥当的,甚至会误导语文教育改革——大家会以强调师德、要求老师“讲真话”、或者要学生宣誓诚信等方式,来“解决”说谎教育的问题,而真正的问题却被回避。那就是,在学校教育里,教师们是否有充分的教学自主权?能否按照基本教育常识,对学生进行从教育视角出发的评价?
如果教师没有教学自主权,教学效果由行政部门检查,而不是由教师委员会评价,那么,他们的教学难有自己的灵魂,连自己的话都不能说,也就更别说区分真话和假话了。这就是现代学校制度中,要求学校自主办学、校本管理,教师有教育教学自主权的原因所在。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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